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的重要舉措。3月3日,浙江省醫保局、浙江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浙江省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該《方案》已于4月2日正式實施。
圖片來源:浙江省醫保局
這是全國首個聯合相關部門,形成完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省份。
《方案》指出,2025年底,推動醫療服務價格新機制成熟定型,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浙江方案。
在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面,《方案》強調,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改革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實現醫務人員薪酬陽光透明,嚴禁下達創收指標,不得將醫務人員薪酬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建立更可持續的價格管理總量調控機制
1
加強價格宏觀管理
對醫藥總費用增速控制好、價格總體偏低、醫保基金支付能力強的區域可適當放寬調價總量,對醫藥總費用增速增長較快、醫保基金支撐能力較弱的區域從嚴控制調價總量。
2
合理確定調價總量
建立全省統一的價格調整總量管理機制和指標體系。鼓勵公立醫療機構主動降低偏高的檢查檢驗等項目價格,對應減少費用可計入調價總量。
3
統籌平衡總量分配。
平衡公立醫療機構間價格調整總量,關注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服務特點,支持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薄弱學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中醫醫療服務發展,促進分級診療。
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
1
執行國家價格項目規范
按照服務產出為導向、醫療人力資源消耗為基礎、技術勞務與物耗分開的原則,及時落地國家價格項目立項指南。分類整合完善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構建內涵邊界清晰、適應臨床診療、便于評價監管的價格項目體系。
2
優化新增價格項目管理
對現有價格項目的要素再確認、技術路徑改良創新、技術手段迭代更新、拓展新用途及新場景的,優先通過現有價格項目兼容方式快速回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訴求。
3
探索實施“技耗分離”
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和醫用耗材集采協同聯動,擴大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范圍,持續降低臨床使用量大、價格虛高、矛盾突出的醫用耗材的采購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
建立規范有序的價格分類形成機制
1
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形成機制
將醫療機構普遍開展、服務均質化程度高、臨床使用頻率相對較高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清單管理。
2
復雜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形成機制
對未列入通用型醫療服務目錄清單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復雜型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清單管理。引導公立醫療機構加強成本管理和精算平衡、統籌把握調價項目數量和幅度,指導公立醫療機構采取下調偏高價格等方式擴大價格調整總量。
3
市場調節價項目價格形成機制
嚴格控制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和費用所占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
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1
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調價評估
對通用型醫療服務項目,參照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指標設置調價啟動和約束條件,原則上每2年開展一次評估,符合啟動條件且未觸發約束條件的即可進行價格調整。
2
復雜型醫療服務項目調價評估
對復雜型醫療服務項目,建立綜合評估指標體系,將醫藥衛生費用增長、醫療服務收入結構、要素成本變化、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占比、大型設備收入占比、醫務人員平均薪酬水平、醫保基金收支結余、患者自付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指標列入評估范圍,設置調價啟動和約束條件,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評估,符合條件時集中啟動和受理公立醫療機構提出的價格建議。
建立嚴密高效的價格綜合治理機制
1
做好公立醫療機構改革實施情況評估
密切關注改革進展,全面掌握醫療服務價格總量調控和動態調整執行情況,定期評估調價對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患者負擔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影響,以及醫療服務價格結構變化情況。科學運用評估成果,與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財政補助、醫保定點協議年度考核、醫保支付、信用評價、基金監管等掛鉤,并將評估結果納入醫療機構及其主要領導綜合考核評價,支撐醫療服務價格新機制穩定高效運行。
2
加強醫療行業綜合監管
依法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以及違規使用醫保資金行為。加強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事中事后管理,必要時采取價格調查、函詢約談、公開曝光等措施,維護良好價格秩序。
建立三醫協同的配套改革推進體系
1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完善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設備配置管理,引導合理配置,嚴控超常超量配備。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內部專業化、精細化管理。規范公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改革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實現醫務人員薪酬陽光透明,嚴禁下達創收指標,不得將醫務人員薪酬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2
完善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投入機制
落實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療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等政府投入。落實對中醫(民族醫)醫院和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防治、婦產和兒童等專科醫療機構的投入傾斜政策。
3
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
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探索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健全醫保醫用耗材目錄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定點協議管理。落實藥品和醫用耗材全部掛網采購,推進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提質擴面。加強集采品種質量監管和供應保障,健全集采后續質量追溯制度。
撰文 | 浙江醫保局
編輯 | 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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