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摘要:協議離婚后,發現對方曾隱瞞婚內重大過錯,還能索賠嗎?本文通過真實案例解析《民法典》新規,揭秘無過錯方如何把握“黃金期”維護權益,并附專業律師實務建議。
一、案例引入:離婚協議簽了,賠償還能追嗎?
2022年,王女士與丈夫協議離婚,約定房產歸男方,女方分得部分存款。離婚半年后,王女士意外發現前夫在婚內與第三者育有一子,且離婚前已轉移財產。憤怒之下,她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前夫支付3萬元撫慰金。
這一案例引發熱議:協議離婚時未提賠償,事后還能“翻舊賬”嗎?
二、法律分析:協議離婚后索賠的3大關鍵
1. 索賠前提:過錯行為符合法定情形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只有存在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遺棄、其他重大過錯(如長期出軌、私生子女等)五種情形,且該行為直接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才有權索賠。
實務難點:
“同居”認定:需證明雙方持續、穩定共同生活(如租房記錄、鄰居證言)。
“重大過錯”范圍:包括欺詐性撫養、多次出軌等嚴重違背忠誠義務的行為。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提示:若對方婚內與第三者生育子女,即使離婚后才發現,仍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2. 時效與程序:把握“黃金期”
訴訟時效:自離婚之日起3年內,或自發現過錯行為之日起算。
程序要求:
協議離婚后起訴:需證明離婚協議未明確放棄賠償權利。
訴訟離婚未提賠償:一審未主張的,二審可調解或另案起訴。
典型案例:
李某離婚后3年發現前夫婚內轉移財產,法院以“超過時效”駁回訴求。可見,及時取證、盡早起訴至關重要。
3. 賠償范圍:物質+精神雙重救濟
物質賠償:包括醫療費、財產損失等直接損失。
精神賠償:根據過錯程度、當地經濟水平等綜合酌定,常見數額為1萬-5萬元。
實務技巧:
證據清單:聊天記錄、親子鑒定書、轉賬憑證等均可作為關鍵證據。
談判策略:協議離婚時,可約定“保留追究過錯方責任的權利”,為后續索賠留余地。
三、律師建議:如何高效維權?
**俞強律師(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大學法律碩士)**結合多年婚姻家事案件經驗提示:
離婚協議審慎簽字:避免出現“雙方無其他爭議”“自愿放棄索賠”等表述。
事后取證要點:
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對方與第三者的親密照片、開房記錄。
申請法院調取銀行流水,查明財產轉移線索。
賠償數額舉證:提供心理咨詢記錄、醫療票據等,佐證精神損害程度。
四、互動話題
你在協議離婚時遇到過對方隱瞞過錯行為嗎?是否成功索賠?歡迎留言分享經歷,俞強律師團隊將抽取3名讀者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91條
《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88-89條
《反家庭暴力法》第2條
(本文由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審核,轉載需注明出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