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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
嚴禁任何餐飲行業在食品中
添加罌粟殼等毒品原植物
4月3日
亳州市公安局
發布 關于禁種鏟毒的通告
具體如下
亳州市公安局關于禁種鏟毒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禁種鏟毒工作,堅決遏制、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日前,主動將非法持有的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干果上交公安機關的,一律依法從輕或不予處罰。凡在本通告公布之后,拒不上交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干果等,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法收繳并依法處理。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持有、攜帶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嚴禁非法買賣、運輸、儲存、使用罌粟殼。
三、嚴禁任何餐飲行業、食品生產經營者或者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非法制品。
四、凡被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予以處罰,在成熟前或收獲前自行鏟除的,可以不予或免除處罰。
五、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勇于檢舉、揭發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以及罌粟干果等違法犯罪線索,公安機關嚴格為舉報人予以保密,對檢舉、揭發有功人員,將按照《亳州市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舉報電話:110
亳州市公安局
2025年4月3日
來源 | 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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