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到來之際,返鄉祭祖人員流動頻繁,平潭法院搶抓執行“窗口期”,針對長期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展開攻堅行動,通過“拘留威懾+溫情調解”雙軌并行,成功執結兩起“骨頭案”。
返鄉祭祖家中被拘
家屬籌款當場履行
2013年,林某與王某還是情比金堅的好姐妹,王某因為一時資金周轉困難向林某借款1萬元,并約定按照月利率1.8%計息,后因王某拒不還款,林某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王某始終以生病無力還款為由拒不還款。2018年,林某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且頻繁更換住址,案件陷入僵局。
4月2日上午,法院接到線索:王某已返回平潭并將出現在其友人家中。執行干警立即整裝前往,將正在敘舊的王某當場控制。“你們這么多警察抓我干嘛……”面對突如其來的執行隊伍,王某措手不及。在釋明原由后,王某仍拒不還款,于是法院依法決定對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
送拘途中,執行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釋明拒執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聯系其家屬:“清明節本是緬懷先輩、傳承家風的時候,誠信履約才是對家族聲譽最好的維護。作為子女,你們也不想自己的母親進拘留所吧。”王某家屬深受觸動,在與申請人林某協商和解后,緊急籌措資金,于拘留所門口當場支付。申請執行人林某感慨:“這筆錢我追了她快10年了,終于拿到了。”
動車站內緊急攔截
十年舊案終了結
“旅客朋友們請注意,由福州南站開往平潭的XXXX次列車即將到達……”乘坐該車次的林某某怎么也沒有想到,一下車就有執行干警們在等著他。
故事還要從2015年說起,林某某因為投資需要向好友陳某借款5萬元,并約定了利息。后來,林某某投資失敗,人也跟著失聯。沒想到,平潭法院與平潭鐵路公安的聯動布控讓林某某妄圖通過“搞失蹤”來逃避執行的幻想破滅了。鐵路公安民警通過大數據篩查發現,林某某已購買4月2日上午11點40分的動車票欲返平潭,便立即聯系法院執行干警聯合實施布控。
當天中午,林某某在出站后被依法拘傳。面對干警的拘傳,林某某情緒十分激動:“我只是欠了幾萬塊錢,我還要回去給老人掃墓……”“你如果繼續逃避執行,不僅沒辦法回去給老人家掃墓,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見林某某并無悔意且拒不配合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將其送拘。
次日上午,執行法官接到拘留所民警的電話:“林某某愿意還錢,但希望法院能夠居中調解。”考慮到林某某有還款意愿,執行法官抓緊時機立即聯系申請人溝通還款方案,多輪協調后,雙方同意以一次性支付6萬元了結本案糾紛。履行完畢后,執行法官提前解除拘留,林某某含淚致謝:“謝謝法官的調解,不然我回去掃墓也不安心啊。”
司法有威嚴,亦需有溫度。兩起案件的圓滿化解,既是平潭法院對“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生動詮釋,更是對“為民司法”初心的堅守與傳承。清明時節,執行干警以“利劍出鞘”之勢破解“人難找”困局,以“春風化雨”之誠喚醒被執行人的誠信良知,在萬家追思的溫情時刻捍衛法律尊嚴。
供稿:陳燕琴
編輯:王夢露
審核:郭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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