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麗湖明軒小區的業主張女士說,小區2010年收樓,從2014年就陸陸續續出現違建,隨著時間推移這些違建行為還在不斷“加碼升級”!
張女士表示,剛開始是一樓的業主,大多都是把花園的位置搞個棚搭棚,后面就整個花園往外擴占用了公共綠化帶,現在幾乎每一座的一樓都這樣改。
這個小區共有20多棟樓,每棟樓兩梯四戶,記者走了一圈下來,一樓住戶違建的情況相當普遍。
來看個對比:眼前這一戶是沒有違建的狀態,一樓業主的陽臺的確有一部分裝了護欄,圍起的區域可供業主使用。
而正是這一部分區域,業主們自行搞起了違建。
簡單版本的,業主只是在空地區域搭上雨棚;“進階版違建”是護欄往外延伸一段距離,這樣有更大的利用率;還有業主不單外擴還在空地上建起小屋,小屋外墻部分和樓棟墻體顏色一致,達到協調統一的效果;
更有業主在公共綠地旁開辟“人行道”直通自家違建。
最夸張的還屬3棟這戶業主,違建區域內有養魚池、涼亭、玻璃房等等,直接在家享受“園林式生活”!
違建如此嚴重,管理方哪去了呢?張女士就表示,他們很多業主反映過多次,但是都沒有解決。隨后,記者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就雙手一攤,直言搞不掂!麗湖明軒物業工作人員說,小區物業不允許違建,他們有報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阻止不了就上報。我們物業公司畢竟不是執法者。
隨后,記者將此事反映到了西樵鎮相關部門,他們書面回復稱,關于群眾反應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麗湖名軒一樓存在違法建設,其中2棟、7棟、8棟違法建設情況較為嚴重。西樵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此前已對該小區內存在違法建設情況的部分業主進行立案調查,并函告相關部門按《佛山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的規定不予辦理或暫緩辦理涉案房屋的各類登記手續,目前相關案件正依執法程序跟進處理。下階段,西樵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將加強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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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過,根據《佛山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需要定期巡察小區公共區域,發現違建應該立即制止,并對違建業主發送《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恢復。如果業主不停止違建,物業應在3個工作日向相關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并附證據資料。有物業行業專家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在履行義務的同時,也需要在裝修的時候,與業主提前簽好協議。
廣東省物業協會專家范成彬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入住的時候,在裝修之前,按照條例按照和《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 業主應該要和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修管理協議。按照協議的規定,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的巡查當中,發現單元、住宅有違規裝修的情況有違建的情況,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照協議的約定禁止裝修公司將違章的建筑材料運進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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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佛山+APP、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 張昊男、先偉豪)
編輯:劉子賢
責編:謝超賢
監審:黃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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