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礦難,是一個讓人驚悚又沉重的詞匯。其形成的原因有多種,包括透水事故、有毒氣體泄漏、煤炭粉塵爆炸及指揮失誤等。
2023年12月20日14時36分,黑龍江省雞西市坤源煤業有限公司坤源煤礦發生一起重大運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734.78萬元。
這當然也是一起嚴重的礦難悲劇。
雖然其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在歷年同類礦難中不是特別突出的,但從4月3日公開的《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公布的該起事故調查報告》中,許多詭異情節卻實在讓人觸目驚心、甚至不忍卒讀。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隱瞞作業區域、違法開采、違規使用提升設備、作業人員違章蹬車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僅這一句概括的定論,以及“隱瞞”、“違法”、“違規”、“違章”等幾個串連詞,就道破了這起重大事故的必然成因。
而這里面,該礦從上至下,幾乎全體皆為事故的“幫兇”,無人能夠置身于事外。
事故直接原因其實也簡單,即坤源煤礦違法開采三采區,違規使用非斜井提升用的絞車和鋼絲繩,鋼絲繩斷絲超標、破斷拉力降低,違章安排作業人員蹬乘混載貨物的串車,鋼絲繩過載斷裂造成跑車,導致人員傷亡。
更不可思議的是事故發生后,坤源煤礦蓄意瞞報事故,未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未召請與其簽訂救護協議的龍煤雞西礦業公司救護大隊參與救援工作,自行組織施救;
現場救援不規范,應急物資儲備不足;
煤礦兼職救護隊不符合要求,救護隊員均無井下工作經歷。
危險來臨應急預案居然成了擺設,甚至臨時拼湊的救護隊員都沒有井下工作經歷。由此可見這家煤礦平時把安全保障放在了何地?
而更可氣的是事故發生后,坤源煤礦不僅未按規定報告,還在礦長指揮下采取轉運遇難人員尸體、銷毀證據和預謀偽造事故現場等手段,蓄意瞞報事故。
12月20日14時40分,坤源煤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坤源煤礦實際控制人王玉蘭接到事故報告后,未按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安排坤源煤礦負責人馬俊成將受傷人員送至醫療機構,并指派馬俊成處置遇難礦工尸體。
12月20日19時30分,12名遇難礦工尸體全部升井后,馬俊成組織轉移尸體并分散藏匿。王玉蘭安排負責監控的吳隆杰關閉視頻監控、刪除考勤和人員位置監測記錄,并指使龐君利等人預謀在一采區偽造事故現場。
從違法開采、違規操作,到發生事故后自行組織胡亂救援,再到偷偷轉運和藏匿尸體、采取多種手法偽造現場瞞報事故,坤源煤礦真是把“無視安全法規、藐視礦工生命”之惡演繹到了極致。
說白了,他們就是在草菅人命。
姿意妄為,咎責難逃。該相關人等還“債”的時候到了。
事故調查組對43名責任人員和相關單位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
其中,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14人、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29人。包括:
1.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已采取措施人員(14人)
對坤源煤礦實際控制人、礦長等11人,恒山區煤管局局長、副局長等3人共計14名責任人員被公安和紀檢監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待司法機關依法依規處理后,按照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及黨組織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同時,吊銷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4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資格,將坤源煤礦實際控制人和礦長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處罰款。
2.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29人)
給予恒山區煤管局(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大隊)駐礦員等15人,恒山區委、區政府3人,雞西市煤管局(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支隊)局長、副局長等5人,雞西市政府2人,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4人共計29人黨紀政務處分。
3.對事故有關單位處理建議
給予坤源煤礦依法吊銷有關證照和罰款等行政處罰,并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恒山區煤管局向恒山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雞西市煤管局向雞西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恒山區委區政府向雞西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雞西市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煤管局)分別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包括實控人和礦長在內14人被追刑責,坤源煤礦被吊銷證照和罰款,29名公職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多個部門向上級作出書面檢查。
不知這個處理結果能否告慰事故中的25位死傷者。
以及能否警醒煤礦經營后來人。
那只好——
請時間去見證,讓事實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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