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免費理療暗藏健康風險,老人體驗后突發意外誰擔責?龍門縣七旬老人吳某在體驗"電場能量儀"項目時突發腦出血,之后不幸離世,家屬索賠引發糾紛,法院將如何認定經營責任?老年群體又該如何防范此類風險?今天的節目,我們關注一起涉老健康消費的案例。
2023年10月的一天,家住龍門縣的吳老太,和往常一樣,與同伴們一起來到家附近的理療館享受免費服務。說到這家理療館,對老頭老太太們的吸引力可不一般,這里除了有常規的艾灸、拔罐等服務之外,還有一個名為“電場能量儀”的項目。經營者告訴老人們,只需佩戴“能量儀”,就可以達到保健、治療等功效。
龍門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何憶婷:根據公安調查的照片,這個理療店現場擺放了十幾張椅子,上面有一個發熱的毯子供他們使用,每次使用的時間是40到50分鐘。
然而意外總在一瞬間,彼時已經71歲的吳老太在體驗“電場能量儀”時突然昏倒在地,隨后被120送醫搶救,最終搶救無效于第二天死亡。死亡原因為“腦出血”。吳老太離世后,家屬們認為,在吳老太體驗該項目的時候,理療館一方并沒有注意到老人的身體狀況,發生不適后也沒有及時送醫,應當擔責。
龍門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何憶婷:吳阿姨她生前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壓,事發之后,她的家屬就將理療店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按30%的比例,連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0余萬元。
案件進入到審理階段,理療館對吳老太的死亡后果是否存在過錯,以及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成為了這起案件審理的焦點。法官介紹,這家理療館長期以免費體驗“電場能量儀”為噱頭,讓老年人們免費體驗,招攬到顧客后再勸導他們購買保健品,從而達到盈利目的。在這家理療館內,并沒有任何地方張貼有該儀器設備使用禁忌和注意事項的相關風險告示,也沒有在老人體驗時對他們進行適時監測。因此,最終法院審理認為,該理療館在管理上存在過錯,應當對吳老太的死亡后果承擔賠償責任。
龍門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何憶婷:李某作為理療店的實際經營者,在對吳阿姨提供免費理療的過程中,沒有事先查驗吳阿姨的身體狀況。在體驗過程中,也沒有對吳阿姨進行適時的監測,存在管理上的過錯。而吳阿姨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身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在體驗電場能量儀的時候,沒有盡到審慎的義務,其自身應該承擔90%的主要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該理療館對吳老太的死亡承擔10%的次要責任,需要向吳老太的家屬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5.8萬元。法官提醒,老年人應當提高自身風險意識,警惕免費理療活動。
龍門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助理 何憶婷:目前這種免費理療非常多,老年人應該要提高自身的風險意識。要結合自身的健康情況,去理性參加這些免費理療活動。對于監管部門來說,要加強對免費理療活動的監管,要堅決打擊無資質的經營、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確保理療活動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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