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法治日報頭版刊登《正確處理五對關系確保權責清晰履職到位 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精神解讀四》相關報道
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事關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民幸福安康,是一件十分有意義的大事。
想要做好這件大事,需要堅持系統觀念,科學謀篇布局,以確保權責清晰、履職到位。
近日召開的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規范化建設現場會提出,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要正確處理五對關系:
——正確處理綜治中心和其他矛盾糾紛化解實體的關系。
會議指出,縣級綜治中心運行后,統籌了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法律監督等有關解紛功能,但如果職能部門還保留了相應辦理場所,就仍要積極發揮作用。群眾到各職能部門反映問題,職能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依法解決群眾訴求。
——正確處理綜治中心的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關系。
會議指出,綜治中心的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綜治中心側重于化解矛盾糾紛,老百姓的矛盾糾紛化解了,社會整體治安就會好,個人極端案件就會少。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治安方略,主要包括“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6個方面工作,目的是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領域很廣,重點任務很多。
比如,公安機關要依法打擊犯罪,開展社會治安整體防控,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各部門也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共同承擔起綜合治理責任。
會議強調,要防止因為有了綜治中心,就放松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方面的重點工作。
——正確處理維權和維穩的關系。
會議指出,維權是維穩的前提,維穩保障維權。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好。
——正確處理公正和效率的關系。
會議強調,社會公正是目的,但不能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失去了效率,失去了活力。
——正確處理化解矛盾和開展救濟的關系。
會議強調,要嚴格救濟的條件和程序,切不可讓當事人形成“大鬧才能大解決、小鬧才能小解決、不鬧就不能解決”的錯誤認識。
會議指出,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為中心的具體實踐,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民本思想的具體體現,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必然選擇,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必然要求,是新時代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客觀需要。
提高認識水平,凝聚奮進力量。
會議提出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需要深刻認識和把握的三大重點:
——要深刻認識和把握這項工作的政治考量,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政治優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推動各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協調聯動、形成合力,這項工作做好了,黨領導的政治優勢、制度優勢就能得到充分彰顯。
——要深刻認識和把握這項工作的人民立場,發揮綜治中心聯系服務群眾的平臺優勢,進一步暢通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到實處,這項工作做好了,黨執政的組織基礎、群眾基礎就能得到極大鞏固。
——要深刻認識和把握這項工作的法治屬性,把各種矛盾糾紛化解方式納入法治軌道,讓群眾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權利義務統一中判斷對錯,從根本上實現定分止爭,不斷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這項工作做好了,法治自信、法治能力就能得到極大提升。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
會議強調,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是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大力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源:法治日報
責編:趙淑琳
審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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