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的今天,1975年4月4日,張志新殉難,那一年她才45歲。
1979年3月21日,遼寧省委為她平反昭雪,追認為革命烈士。
2019年9月25日,她被授予“最美奮斗者”榮譽稱號。
1975年4月4日,沈陽郊外的寒風中傳來一聲槍響。
45歲的張志新倒在血泊中,她最后的吶喊被殘忍切斷,行刑者為防止她發聲,幾個人將她按在地上,殘忍地割斷了她的喉管。這位女共產黨員至死都保持著挺直的脊梁。
她的罪名,僅僅是說出了那個時代最樸素的真理。
一、覺醒者的困惑
1955年加入共產黨的張志新,原本是體制內的忠誠干部。這個天津姑娘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與丈夫調任沈陽后成為遼寧省委宣傳部干事,本可以安穩度過一生。
當1966年席卷全國的運動到來時,這個愛讀書、善思考的知識分子逐漸發現異常: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被游街示眾,群眾組織陷入武斗,學校停課工廠停工。最令她不安的是,連劉少奇這樣的國家領導人都被隨意打倒,而xian法明文規定的公民權利形同虛設。
在盤錦干校勞動時,她望著荒蕪的鹽堿地,向同事發出靈魂叩問:"國家這樣亂下去怎么辦?人民還能吃飽飯嗎?"
她直言不諱地說道:“有很多事情,我不能理解和接受。每一個為共和國做出過杰出貢獻的人,都應該獲得公正的歷史待遇。”
正是因為她的這些話,觸怒了當時在沈陽軍區任政治委員的毛遠新(毛主席的侄兒),最終導致了她的人生以悲劇收尾。
這些今天看來再正常不過的疑問,在當時卻成為"反G命"的鐵證。當專案組要她在"認罪書"上簽字時,她寫下:"強迫把真理說成錯誤不行,讓我投降辦不到!"
二、監獄里的思想者
1969年入獄后,張志新經歷了常人難以想象的折磨。審訊者用皮帶抽打這個身高不足1米6的弱女子,強迫她跪在碎石上。但比肉體痛苦更殘酷的是精神摧殘——獄方不允許她閱讀任何書籍,連《毛選》都被沒收。失去紙筆的她,就用牙刷柄在水泥地上刻詩:
今天來問罪,
誰應是領罪的人?!
今天來問罪,
我是無罪的人。
在暗無天日的牢房里,她保持著知識分子的尊嚴:每天堅持梳理頭發,把囚服疊得整整齊齊。
當看守嘲笑她"死到臨頭還窮講究"時,她平靜回答:"人活著就要活得像個人。"這種對人格尊嚴的堅守,恰是對那個扭曲時代最有力的控訴。
三、遲到的正義
1979年3月,任仲夷在遼寧省委常委會上拍案而起:"張志新同志是好黨員!"這位省委書記頂住重重壓力,堅決推動平反工作。
復查組發現,當年定罪的"證據"不過是她對某些政策的正常討論。平反大會上,2000多名干部群眾泣不成聲,他們中很多人當年也曾參與批斗她。
最令人心碎的是她的子女。17歲的女兒曾林林在母親死后才得知真相:當年被迫在"處決同意書"上簽字時,她說的那些"劃清界限"的話,都是老師事先教好的臺詞。
多年后已成為教師的曾林林說:"媽媽用生命教會我,說真話需要勇氣,但沉默就是幫兇。"
四、穿越時空的警示
2019年"最美奮斗者"的稱號,標志著歷史對張志新的最終定論。
但她的故事遠未終結,在互聯網時代,極左思潮改頭換面重新泛起。有人把愛國異化為排外,將討論等同于背叛;用宏大敘事掩蓋個體苦難,以集體名義剝奪個人權利。這些現象與當年迫害張志新的邏輯如出一轍。
在沈陽回龍崗革命公墓,張志新的墓碑上沒有華麗墓志銘,只有簡單的生卒年月。
但每個清明,總有人悄悄放上新鮮的百合花。
這些無名獻花者明白:紀念這位為真理而死的女性,就是守護我們免于恐懼的權利。
正如她獄中遺作所寫:"若痛苦能換來真理,我愿欣然承受。"
這不僅是個人選擇,更應成為文明社會的集體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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