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又有一家企業被“亮函”了。而且,是一家那么知名、那么不差錢,本該很專業的企業——
最近,很多PR群里都在討論這件事。有一位PR私信和我說:之前沙龍活動聽過您法律公關方面的宣講,再看這個函,覺得確實寫的太不專業了。
令人扼腕。常見錯誤,這份函都犯了一遍。
1、圖省事,一張函打所有。
密密麻麻一大堆鏈接,水印打的是“視頻號侵權投訴專用”,但函里可見,大多數是公眾號文章的標題。
視頻號侵權投訴和微信公眾號侵權投訴,壓根就不是一個審核團隊。相當于你把應該分別起訴到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區法院的案件材料,全給東城法院了,然后說反正你們都是北京法院系統的,你兄弟倆自己擇去吧!透著想讓自己省事,想讓別人為自己麻煩。
2、對平臺基本規則以及實踐情況,缺乏起碼的了解,對平臺提出明顯不會被支持的訴求。
函件中,這家企業除了要求平臺把列舉出來的鏈接予以刪除,還要求平臺設定優先級,“優先處理使用AI等技術手段捏造、傳播的”,并承認鏈接太多自己沒找全,要求平臺替自己找出來,“進行同類信息的識別”,然后全部刪除。
這讓我想起當年蔡徐坤的律師寫給B站的一封函——
請注意看倒數第二段。蔡徐坤的律師更牛逼,除了讓B站安排人手,為蔡徐坤先生檢索所有“本函未列明的其他侵權信息”并刪除之外,還要求B站“確保之后在網站上不再出現任何侵犯委托人(蔡徐坤)權利之內容”。
這是要求給“蔡徐坤”上負面內容屏蔽啊。全中國這得誰才能有這等待遇啊,也不想想嗎?
3、全是大詞,全是自顧自的陳述,看不到證據,看不到關于“指控”的佐證。
首先,這種函會讓自媒體覺得你沒本事拿住他,只是個紙老虎,于是更憋著想干你了。
更關鍵的是,這么寫函的結果一般就是:像微信公眾號這種不會把函轉給自媒體的平臺,會直接駁回你的訴求;而像視頻號這種可能會將函轉給自媒體的平臺,在權利人的陳述空洞、證據不扎實或根本沒有且權利人自認為事情非常重大的情況下,平臺會將函轉給自媒體讓其進行自辯。而這也正是一些函投訴到視頻號等部分平臺后,被自媒體“亮函”的原因。
(接到企業投訴函件,哪些平臺會可能把函件和證據轉給自媒體?針對這個企業PR普遍關心的話題,我方曾針對國內所有的平臺做試驗驗證過。有需要的PR,可掃文尾二維碼私信)
為什么這么大的公司身上,也會發生這么不專業的事呢?
首先,是一些企業的公關和法務確實不太懂,也圖省事。
而更多的情形,來自第三方的“低價服務”。
能想象嗎?一些律所,現在提供常法服務(常規法律服務的簡稱)的報價極低。最低的,年費報價1塊錢。
發律師函,一些律所的報價也極低。比如我的另一個公號“改變de力量”寫過這么一篇稿子《》(點擊標題,閱讀文章)——
這是一家總資產突破1.2萬億、在國內城市商業銀行排名第八、在香港上市并榮獲過“最佳上市公司”稱號的銀行。這家銀行顯然不差錢。但找來的律所,律師函每份6塊2。
報價這么低,是因為一些律所把發律師函這些基礎服務作為“打進去”的手段,之后混熟了,靠案子等別的途徑掙錢。
但6塊2的價格,不可能給你每個鏈接都打開,看看寫的是什么,細致地找一遍侵權點并取證,然后基于事實和證據,像辦案子寫代理意見那樣給你寫函。只會是“模板化復制粘貼”,或者干脆來個一鍋燴。
這件事讓我不禁想起多年前的一次“選題發現”。當時我作為一家都市報的315主編,發現某電商平臺上,甭管什么都低價低的邪乎,比如安全套,沒牌子,沒外包裝,純散裝!就像在超市買散裝鍋巴一樣,論堆搓,80多塊錢一大塑料口袋!!折合下來一毛多一個!!而商品圖,真的就是一個大塑料口袋,里面裝著一大堆沒牌安全套……
當時我就想,這安全套,別說會不會用了還懷孕,綁水龍頭上是不是都會直接往外滲水啊!本想買回來做個試驗新聞,后被領導以低俗為名打住。但這個事,我一直記著。
在“人命關天”面前,八十塊錢一大口袋的“安全套”,買不來“安全”。
最好不要抱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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