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保姆已經拿到很大金額的遺產了。如今竟還要求我們交出老人的骨灰,這實在太過分了!”我接到一通情緒激動的電話,對方的聲音充滿了憤怒與無奈。
老人的家屬與保姆發生激烈爭執,圖為漫畫示意圖
“我妻子現在在國外陪孩子讀書,她還不知道這個案子。之前保姆王阿姨起訴我妻子要求按照遺囑繼承財產,我妻子已經非常生氣了。之前老人一直是我們照顧的,后來我妻子陪未成年的女兒去國外讀書,再加上我岳母去世了,國內就是我經常去看望我丈人。老人希望海葬,我們愿意履行,但必須是家人來完成,外人絕無可能插手!”張先生在電話里繼續激動地說道。
這是一起一般人格權糾紛案件。原告王阿姨是一位保姆,雇主生前立下遺囑將部分財產留給保姆之后,還另外要求海葬,并指定由保姆一人操辦,不許他人干涉。然而,雇主的骨灰目前由其女兒保管,王阿姨因此起訴女兒,要求歸還骨灰以便由其操辦海葬。近年來,因處理后事引發的一般人格權糾紛并不鮮見,但一般都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像本案系家庭成員與外人的糾紛,確實罕見。保姆還能要求女兒交出父親的骨灰?一時間,連我也覺得匪夷所思。
一份遺囑引發的積怨
“法官,她就是個老實的保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與原告代理人的溝通中,對方反復強調王阿姨的誠實與盡職,在遺產糾紛中已經作出了巨大讓步。“如果按照遺囑,王阿姨能拿到更多錢。她只是覺得既然接受了老人的財產,就應當遵照老人的意愿行事。”
原來,在此之前,王阿姨已因遺囑繼承問題起訴雇主女兒。在那場遺囑繼承糾紛中,雙方積怨已深。女兒一方面對父親為何將巨額遺產贈予外人感到不解,另一方面對父親在母親去世后與自己疏遠,甚至將喪事都交由外人辦理感到痛心。
在傾聽雙方立場后,我意識到此案若直接開庭審理,將陷入諸多復雜的困境:盡管遺囑能傳達被繼承人的意愿,但在涉及人格權和親情情感時,是否應全盤遵照遺囑?是否應剝奪子女的祭奠權利?這是否違背了公序良俗?另外,骨灰的法律屬性尚不明確,是否可以作為遺產處理也存在爭議。本案不僅涉及法律問題,更涉及家庭情感、倫理道德等多個層面。關鍵在于尋找情與法的平衡點。在雙方情緒激烈時,調解成為解決矛盾的有效途徑。
調解陷入僵局
我再次與雙方分別溝通,試圖探尋原告的堅持所在。
“法官,您也看到了,原告就是一個淳樸的保姆,文化程度不高。對其他人來說,可能拿到遺產案子就結束了,這個案子對她沒有任何好處,但她就是要把骨灰要過來,去給老人辦理海葬。她堅持要遵照老人的囑托,完成老人的遺愿。”原告代理人說道。
“我絕不可能將老人的骨灰交給保姆。如果她隨意處置,我們根本無法知曉。更何況,她與老人沒有任何血緣關系!” 被告堅決反對。
鑒于雙方各不相讓,我提出雙方共同執行海葬。但被告丈夫張先生強烈反對:“不可,我妻子見到原告將情緒失控,場面將難以收拾。”原告代理人亦表示:“不可以,原告害怕被告。之前的糾紛已鬧得不可開交,兩人不能相見。”
求“最優解”
面對雙方的對立,我暫時擱置共同執行的方案。顯然,雙方缺乏感情基礎,雇主女兒對保姆還心生怨念。
我多次與王阿姨溝通,肯定她在老人晚年所付出的努力,也從中國傳統習俗出發,希望她能理解雇主女兒的情感需求,避免越俎代庖。同時,我也對被告進行情緒疏導,幫助她理解父親與保姆之間的信任關系。
法官與保姆王阿姨進行溝通,圖為漫畫示意圖
同時,我查詢了海葬的具體流程:由專門部門負責,每年的4月、5月和10月進行。輪船行至指定海域后,由專人組織追思祭奠儀式,隨后在一樓甲板進行骨灰撒海活動,每戶可安排6名家屬參與。
再仔細翻閱卷宗,老人的遺囑雖表明“火化撒灰大海均由保姆一人操辦,不舉辦任何儀式,其他人不得干涉”,但并未明確禁止女兒參與海葬。發現這一突破口后,我提出由王阿姨申請海葬,由雇主女兒攜帶骨灰上船參與儀式。對于這一提議,女兒表示同意,但強烈要求王阿姨不得參與,以免雙方在船上發生沖突。
我再次與王阿姨溝通,“畢竟被告是老人的女兒,兩人之間也沒有什么實質上的矛盾,現在大家都同意海葬,海葬也是有流程要求的,受天氣、環境因素的影響,一年就只有三個月的時間可以實施海葬,現在已經是8月了,最好能趕在今年10月完成海葬,否則要再等到明年4月了。大家都各退一步,由你去辦理海葬的申請事宜,到時候雇主女兒登船由工作人員操辦具體流程。關鍵是實現老人海葬的遺愿。”王阿姨的律師也主動提出:為了避免沖突,可以由她上船參加儀式代為見證。“法官,就按你說的來吧。”王阿姨終于同意了上述方案。2024年10月海葬儀式完成后,王阿姨撤回了本案起訴。至此,本案得以圓滿解決。
死者已逝,生者仍存。處理涉及身后事的案件時,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傳統習俗與公序良俗,儀式感與家屬參與感也至關重要。骨灰的性質在法律上并無明確規定,通過調解,我們避免了直接裁決,既尊重了逝者遺愿,又兼顧了子女情感。
作為法官,我們每日在衡量情與法的距離。法律不僅是冰冷的條文,更是有溫度的工具。如何有效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才是法官工作的核心。法律的力量不僅在于其剛性,更在于其柔性與包容性。在情與法的交織中,我們追求的不僅是公正,更是人心的安寧與社會的和諧。
主審法官
圖為主審該案的法官付琰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來源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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