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劉虎
山西省定襄縣是一個面積僅有865平方公里的小縣,但是卻擁有巨大的法蘭(又叫凸緣盤或突緣,名字是其英文flange的音譯,它是軸與軸之間相互連接的零件,用于管道、管件或器材之間的連接)產量。公開資料顯示,該縣擁有302家法蘭鍛造企業,是亞洲最大的法蘭盤生產基地、世界最大法蘭出口基地,被譽為“中國鍛造之鄉”。因為企業眾多,直接催熱了當地民間的票據貼現市場。
2011年,定襄縣發生了一起數億元票據大案,媒體曾以《山西忻州現數億票據大案銀行員工充當資金掮客》為題對該案進行報道。如今,14年過去了,涉案人員已經在服刑。但是,圍繞此案的一些謎團依然沒有解開,相關的一些當事人至今還在承受這起票據大案的影響。
忻州市中級法院為陳勇、劉定生恢復名譽的《公告》。受訪者提供
比如年過六旬的定襄女企業家陳勇,因為牽涉票據案,人生就像坐過山車。除了損失價值上億元的票據,陳勇和丈夫一度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拘捕。甚至有媒體稱其和票據案的核心人物侯曉榮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最終,司法機關恢復了陳勇和丈夫的清白。但是,陳勇被騙走的1.4億元票據,至今不知去向,而她和她的家人卻不得不承受票據追不回來的后果。為了“填坑”,14年來,陳勇的企業灰飛煙滅,家里財產被瓜分殆盡,而她申辯冤屈的努力如石沉大海。如今,連她女兒獨立購買的房產也面臨著被執行的局面。
01
退伍女兵成功創業承兌匯票埋禍根
“用老家的話說,我就是被忻州市公檢法一張龐大的暗網活埋了,用我一個人的全部身家,一億四千萬,填平一個由官、商、黑數十人參與的詐騙、賄賂和分贓交織的大坑。”
在一篇長達數萬字的自述文章里,陳勇如此描述自己這十幾年的遭遇。
2012年《經濟參考報》的報道。網頁截屏
陳勇出生在一個軍人家庭,1976年應征入伍,服役期滿后復員安置到定襄縣五交化公司工作。1992年,定襄縣的一家企業為了扭轉虧損局面,提出與五交化公司合作聯營。五交化公司以“包銷6萬元存貨、養活6名員工”為條件,安排陳勇去聯營公司工作。陳勇通過調整商品結構,讓單做家電變成夏季主營摩托、冬季主營家電的模式,從而使公司迅速實現了盈利。
三年合同期滿后,恰逢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接軌,國有企業承包重組,陳勇與公司談判,把6萬元的商品變成了6萬元的現金,及6名職工圓滿地移交給公司進行安置。陳勇沒有再回單位上班,而是選擇了自主創業,注冊成立“陳勇家電摩托經銷部”。由于業務熟悉,經銷部迅速成為縣城里摩托賣得最多的個體經營戶。
2001年,隨著業務的發展,陳勇成立定襄新潮實業有限公司,同時做海爾、康佳、五羊本田等多個廠家的銷售代理。摩托、家電業務持續擴大,隨后又在宏道、五臺縣城設了分銷店。此后,陳勇又涉足鋼材生意,公司的兩個板塊都發展順利。因為摩托車代理營銷業務因為做的時間長、業務量大、信譽好,在太原進貨時,獲得了商家的特許,可以不使用現金而用承兌匯票進貨。
定襄縣作為全國著名的法蘭生產基地,工業發達,企業眾多。一些小微企業生意做成后經常無法拿到現款,手中有大量的承兌匯票。他們拿匯票在陳勇的公司購買商品,陳勇進貨時把匯票花出去,轉回現金后再給他們。
陳勇就這樣接觸上了承兌匯票。但正是承兌匯票的使用,和身邊一個特別熟悉的人有了業務來往,就此打開了潘多拉魔盒,開始了十多年暗黑的日子。這個熟人,就是在忻州市“小有名氣”的侯曉榮。
02
結識“煤炭土豪女” 1.4億元承兌匯票難兌現 夫妻倆還被抓
侯曉榮,女,忻州市定襄縣人,當年媒體報道的忻州市數億票據大案的主角。2015年7月10日,被山西省高級法院終審以抽逃出資罪,判決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詐騙眾人2億多元竟然沒有受到刑事懲罰。直到2019年9月29日,侯曉榮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公款罪、合同詐騙罪,被忻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侯曉榮在社交媒體上的照片被人寫上了“騙子”兩字。圖據網絡
陳勇和侯曉榮一家很早就認識。陳勇稱,她算是看著侯曉榮長大的。侯曉榮念完中專就沒再上學,后來聽說侯曉榮嫁給了忻州市人事局的一名干部,丈夫家里經營煤礦生意。每次回到定襄縣,都是一副很闊氣的樣子。
2010年5月26日,侯曉榮找到陳勇,說她婆家的煤炭生意不錯,但是需要一些短期的資金合作,資金周轉很快。陳勇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借給了侯曉榮一張56萬元的承兌匯票。第二天上午,侯曉榮就比照當時銀行貼現率(的五分之一扣除貼息后),把錢打到了陳勇的賬上。
此后,侯曉榮就經常找到陳勇拿承兌匯票用于買煤質押。陳勇的一些生意伙伴聽說陳勇有渠道把承兌匯票變現,也紛紛找到陳勇提供票據。于是,陳勇請人擬了一個規范的格式合同,陳勇居中,雙向簽署:對上家供票人,注明拿票據的時間、多少金額,如有假票需對方負責等內容;對侯曉榮,除了注明匯票的金額、時間,并寫了“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意思是只用于做煤炭業務。雙方簽字,一次一簽,每月底對賬。
按照這樣的模式運行了10個月后,意外發生了。
2011年3月19日,侯曉榮因為欠下北京人武鵬兩千多萬元,對方從北京來到忻州,扣留了侯的丈夫徐鵬程(徐鵬程后來被忻州中院判決犯非法經營罪,免于刑事處罰,后由山西高院改判無罪),當時侯曉榮正在北京于是打算回忻州投案自首。而截止到這一天,侯曉榮已經欠陳勇一方1.4億元的匯票沒有兌現,其中包括原民生銀行太原大營盤支行員工賀翡提供的票據1745萬元,這也為陳勇后來遭遇的一系列官司埋下了伏筆。
據了解,侯曉榮在資金鏈斷裂后于2011年3月19日到忻州市忻府區公安局,說自己非法經營承兌匯票投案自首,被定襄縣警方以詐騙罪和抽逃出資罪移交定襄檢察院。2個月后,陳勇及丈夫劉定生也于同年5月7日被定襄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拘捕。
03
“煤炭土豪女”聯手涉黑人員“焦二旦” 另騙走女企業家680萬
既然是每月清賬,那么侯曉榮還沒有為陳勇兌現的1.4億元匯票是怎么產生的呢?
陳勇稱,大概在“侯曉榮自首”一周前,侯曉榮告訴她,從現在起一周內,煤礦不能給大家回款了,他們為了申請銀行貸款、應付銀行考察,需要增加囤煤,資金只進不出,短期占用一下大家的資金,希望陳勇和供票客戶們溝通一下。陳勇看到侯曉榮帶來的提供給銀行的貸款材料,于是相信了對方的說法。也就是從那時起,回款就開始不正常。
2011年3月14日,因為回款問題,陳勇和她的一個供票客戶翟成琦一起找到了侯曉榮。侯曉榮和陳勇核定了“截止回款日”之前的總欠款金額為14015萬元,并寫下了欠條。陳勇也按照約定的回款時間,給翟成琦寫了條子。
侯曉榮給陳勇出具的欠條。受訪者供圖
這時侯曉榮又提議,在這期間,為了使大家依舊能夠維持運轉,她可以介紹一家典當行,由典當行給一些最近收來的承兌匯票進行貼現臨時周轉。在其介紹下,為了維持上游客戶,陳勇又和侯曉榮一起去接觸典當行。
2011年3月16日,陳勇手中有四張20萬元、一張1000萬元,共計1080萬的匯票需要兌付。侯曉榮帶著陳勇和她的丈夫劉定生,到了忻州市永興典當行。付款時,典當行說當天只有400萬元,余款得等第二天支付。
3月17日,陳勇再催問,典當行還是說現金到不了。侯曉榮告訴陳勇,她又找了另一個典當行(忻州市永金典當行)的焦姓經理,說他那有兩千萬元。讓焦經理把那400萬還給永興典當行,贖出票后到永金典當行兌換,陳勇同意了。
17日下午,焦姓經理帶陳勇夫妻倆到了永興典當行,驗過票后,當場給永興典當行打去了400萬元。對于剩下應付給陳勇的680萬,焦姓經理告訴他們下午5點就能到賬。然而,陳勇等到了第二天,也沒有等來這筆資金。再打電話,焦某就不接了。就這樣,陳勇的680萬元票款被騙走。3月19日,侯曉榮就選擇了投案自首。
位于忻州市的永興典當行。劉虎攝
意識到680萬元被騙后,陳勇夫妻倆馬上聯系了一位馬姓律師,在馬律師的陪同下到忻州市公安局報案。
陳勇稱,接警的民警通過監控,查明焦姓經理名叫焦喜明,綽號“焦二旦”。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參與接警的一位張科長告訴陳勇和律師:“現在我只能你們說,你們馬上回定襄縣報案吧。在這里報案對你們不利,其他不用問。
雖然當時不明白民警的意思,但是陳勇還是按照要求回定襄縣報案。后來隨著案情的發展,陳勇才了解到焦二旦是當地的一名涉黑人員,交往龐雜,如果在忻州市立案會對他們非常不利。時隔7年后,2018年12月29日,焦二旦的名字出現在了忻州市公安局的一份通告中。
通告稱忻州市公安局正在偵辦以席二平、焦喜明、王孝和為首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團伙案件,一是督促該團伙所有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二是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圖為焦喜明,綽號焦二旦。圖據忻州市公安局通告
對于通報中的席二平,早在2013年,曾有一個名叫司存錢的網友發帖稱他是時任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保平的小舅子,張保平是其“保護傘”。當時,張保平曾對媒體回應,稱其“自己身為執法者也被網絡造謠誣陷,目前正準備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地傳言,席二平跟著焦喜明在社會上“混”,焦喜明是張保平在澳門賭場上的沓碼仔和代理人。后來,席二平被判處入獄15年,焦喜明被判入獄19年,官方通報二人主要犯罪事實是組織人員到澳門賭博。但通報中并沒有涉及和陳勇案件資金去向的聯系。
陳勇到定襄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案由有兩個:一個是侯曉榮票據詐騙案;一個是侯曉榮、焦喜明合伙實施的詐騙案。刑警大隊接到報案后,對案件非常重視,當天晚上就布置警力抓捕焦喜明,但是無果。后來針對該案,刑警大隊成立了專案組,成功找到了焦喜明,并取到了焦喜明的詢問筆錄。
然而,就案件偵破的關鍵時刻,突然出現了變故。
04
強制更換專案組民警導致案件轉向
市公安局副局長被指“保護傘”
兩天之后,案情突然發生轉變。某一天,陳勇正在定襄縣公安局做筆錄,聽見刑警隊的李隊長和副局長高補俊在爭吵。爭吵結束后,定襄縣公安局宣布全部撤掉原專案組人員,換成另一撥民警接手,負責人正是高補俊。
高補俊一接手,即整體推翻了原來的辦案方向:決定對焦喜明詐騙案不予立案;對侯曉榮詐騙案,合并到侯曉榮投案自首的忻府區公安局所辦案件中,偵查方向為侯曉榮自認的“非法經營”,向陳勇詢問的內容也只是和侯曉榮的票據交往經過。陳勇向高補俊多次陳述焦喜明詐騙票據事實,但是對方充耳不聞。這時,已經是2011年3月底了。
不僅如此,高補俊認為陳勇和給陳勇供票的客戶,都是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除了陳勇及丈夫劉定生被定襄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拘捕,向陳勇供票的二三十人也陸續被傳喚到公安局,全部實施拘押。然后,交一筆錢就可以辦理取保。
陳勇的弟弟也被拘押,家里人問陳勇親叔借了20萬交給了高補俊才獲得自由。后來,忻州市公安局通知陳勇去配合調查“定襄公安局辦案收黑錢”的事情。陳勇在去忻州市的頭一天晚上,高補俊派他弟弟把20萬元送給了陳勇家人,說是退還取保候審的錢。
定襄縣公安局。劉虎攝
多年后,當地傳言高補俊在被當地紀監委立案調查過程中因病死亡。陳勇稱,曾有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向他們透露,案件負責人高補俊不過是給他們“做案子”的一個操刀者。因為對每一個案件細節,他都要到忻州市公安局“向一個姓張的副局長匯報”,這個副局長就是前面提到的張保平。
2021年,張保平于“政法干部隊伍整頓”中被抓捕,并已判處重刑。但是,對陳勇視其為侯曉榮票據案“保護傘”而操縱承兌匯票案一事并未在案中涉及,這也為1.4億元票據的去向增加了謎團。
而案件的另一邊,侯曉榮的案情卻逐漸緩和。侯曉榮結婚后,五六年都沒有生育孩子。其投案自首做完筆錄之后,卻稱懷孕了,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區分局立即給侯曉榮辦理了取保手續,并由警員陪同到太原做孕檢。侯曉榮后來接連生了三胎,雖然案涉金額巨大,但是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三十萬元,因此沒有在監獄里待過。
該案的辦案結果是:侯曉榮被取保,陳勇及丈夫被定成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被起訴,其他供票客戶交錢后被釋放。然而,經侯曉榮手騙去的巨額票據和票款,無人追查。半年多以后,票據全部被人兌付,票款全部被轉移。陳勇無罪釋放出來后,打算根據原始財務記錄追索被騙款項時,那些交給公安機關的電腦硬盤等關鍵物證,被告知已在司法機關“丟失”。
2012年《經濟參考報》報道內容。陳勇的辯護律師曾表示,如果能夠及時凍結涉案票據,就能挽回損失。網頁截圖
2015年6月15日,陳勇向忻州中院起訴侯曉榮,訴請判令侯曉榮返還1.4億余元。6月17日,該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法院認為,因侯曉榮的行為已構成犯罪,陳勇所述涉案匯票的返還不屬民事訴訟受案范圍;且我國民法、民事訴訟法保護的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陳勇和侯曉榮之間買賣承兌匯票的行為是違法的。之后,陳勇向山西高院提起上訴、再審,也被高院駁回。
直到緩刑結束后,侯曉榮多個新罪爆發。2017年7月29日,其因涉嫌非法經營被盂縣公安局立案偵查;2018年1月30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忻府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2月2日,因涉嫌詐騙罪被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作出刑事拘留決定;2018年2月11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峰峰礦區分局立案偵查;2018年4月26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代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2019年9月29日,忻州中院對侯曉榮作出一審判決,侯曉榮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公款罪、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后來,山西高院作出了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的終審判決。侯曉榮這才真正進了監獄服刑。
隨著侯曉榮進了監獄,她拿走的1.4億元也一并消失了,只剩下不知所措的陳勇。
05
夫妻倆遭遇“公門構陷” 被追究刑責后艱難脫罪
對于這起當年轟動一時的票據大案,陳勇、劉定生夫婦雖說最終無罪,但是脫罪的過程卻是一波三折,無比艱難。
陳勇、劉定生于2011年5月7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詐騙罪被逮捕。忻州市檢察院指控,陳勇、劉定生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收集承兌匯票,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將從定襄、太原、忻州、原平等地收集的承兌匯票交于侯曉榮進行貼現,并在收到回款按利率扣除后將款轉給供票方,兩人的行為分別構成非法經營罪。
忻州中院審理于2012年9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夫妻倆均獲刑:陳勇被判六年,劉定生判二緩三。一審判決后,兩人提出上訴。山西高院于2013年9月29日作出二審判決:撤銷原判,認定陳勇犯非法經營罪,在法定刑以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45萬元;認定劉定生犯非法經營罪,免予刑事處罰。
山西省高級法院。劉虎攝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后于2014年7月15日作出刑事裁定書:撤銷原判,發回山西高院重審。2014年10月14日,山西高院重審后作出終審判決:買賣承兌匯票的行為不屬于“資金支付結算業務”, 亦不宜認定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依法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改判陳勇、劉定生無罪。
雖然最終脫罪,但是這十幾年走過來,陳勇、劉定生夫婦可以說是“遍體鱗傷”。一方面,被侯曉榮手騙去的1.4億元票據至今不知去向,損失巨大,他們變賣所有的家產還不夠“填坑”。另一方面,他們認為,遭到了司法機關多個部門的徇私枉法、肆意操控,憑空給本是受害者的他們加上詐騙罪,試圖將他們置于死地,以達到不用還錢、無人追債的目的。
忻州中院取掉了侯曉榮的詐騙罪名,忻州市檢察院檢察長上任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忻州市新任檢察長向山西省檢察院提起抗訴,山西省檢察院作出撤抗決定,分管領導正是原忻州市檢察長。
在被指控的眾多涉嫌徇私枉法的公職人員中,定襄縣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賀引康最為“突出”。賀引康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是檢察機關的領導干部,另一方面,其子賀翡又是陳勇的供票人,曾提供給陳勇一千余萬元的匯票(賀翡后來被供職的民生銀行開除)。
侯曉榮一案發生后,賀引康看到款項追不回來,為了避免損失,不惜操控公權力逼陳勇“就范”。陳勇稱,賀引康操控“詐騙罪”罪名是非常露骨和不假掩飾的。要想取消這個罪名的“對價”,則是陳勇的北京房產:把房子給了他兒子賀翡,就不加罪名;不給房產,就加上罪名。
為此,賀引康分別對陳勇和陳勇的女兒進行了4輪“談判”。談判無果后,賀翡又用手機給陳勇的女兒發來短信,信中說,他自己在經營承兌匯票中已經掙了些錢,如果能把北京的房子給他(購入價格800多萬),也就差不多持平,這個事情了結。
賀翡發的短信。受訪者提供
彼時,北京房產的價格已經漲到兩千多萬元,賀家的目的非常明顯,自然遭到了陳勇女兒的拒絕。然后,陳勇和丈夫果然像賀家人所稱的那樣,被追究刑事責任。
而作為陳勇供票人的賀翡,既不是票據的合法持票人,也不符合票據權利人的身份,開始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陳勇賠錢,雙方又進行了曠日持久的訴訟拉鋸戰。
在一系列民事訴訟中,又有不尋常的現象上演。對于具體過程,筆者將在另外的文章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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