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個月,前妻懷孕求復婚,丈夫:我不當接盤俠
我叫林峰,35歲,是一家IT公司的項目經(jīng)理。
前妻小雅比我小3歲,結婚六年,一直沒孩子。
不是我們不想要,而是她總說“再等等”。
等升職、等換大房子、等存款到七位數(shù)……
后來我才知道,她等的從來不是我。
半年前,我在她手機里發(fā)現(xiàn)她和初戀的聊天記錄。
那些露骨的對話,像刀子一樣扎進我心里。
我質問她,她卻理直氣壯:“他比你懂我,我們只是聊聊天,你太敏感了!”
一個月后,我在酒店門口堵到了他們。
她裹著浴袍,頭發(fā)還滴著水。
離婚時,她分走一半存款,頭也不回地走了。
收到短信的第二天,小雅直接找到公司。
她哭得梨花帶雨:“那晚你喝醉了來找我,你忘了嗎?”
我氣笑了:“離婚后我連你家樓道都沒踏進一步!”
她突然變了臉:“那你就是不想負責?孩子生下來做親子鑒定,你別后悔!”
晚上,岳母的電話轟炸過來:“男人要有擔當!小雅要是打胎,以后不能生了怎么辦?”
連我親媽也勸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啊……”
我托朋友查到小雅的產(chǎn)檢記錄。
孕周顯示孩子是離婚前兩周懷上的。
而那段時間,我正在廣州出差。
我把證據(jù)甩在桌上,小雅終于說了實話:“是他不肯離婚,我總得給孩子找個爸……”
那天我在江邊坐了很久。
想起結婚時她嫌鉆戒小,我加班半年給她換了一克拉;她宮寒痛經(jīng),我天天熬姜糖水,手上全是燙的疤;
原來掏心掏肺,真能養(yǎng)出白眼狼。
我把孕檢報告群發(fā)給了所有勸和的親戚。
在朋友圈寫了段話:“接盤俠這頂帽子,我戴不起。
法律上離婚后生育的孩子,男方無撫養(yǎng)義務。
小雅鬧到我公司那天,我直接報了警。
警察問她:“女士,您有證據(jù)證明林先生是生父嗎?”
全公司都聽見她歇斯底里地喊:“不是他的種怎么了?他愛我就該接受!”
上個月,我在業(yè)主群看到八卦。
小雅的初戀卷了她的錢跑路了,她現(xiàn)在挺著肚子打官司。
而我遇到了現(xiàn)在的女友阿蕓。
她會在加班時給我送自己包的餃子,餃子里藏著紙條:“別太累,回家有驚喜。”
林峰的故事讓我想起《知否》里明蘭的話:“與人相守,最終依靠的,還是品性的最低處。”
有些女人總把男人當救命稻草,卻忘了稻草也會被壓垮。
婚姻不是賭桌,別等輸光了才想起規(guī)則。
奉勸所有在感情里搖擺的人:破鏡難圓,覆水難收。
成年人的世界,不是每句“對不起”都能換來“沒關系”。
與其縫補千瘡百孔的舊情,不如經(jīng)營問心無愧的新生。
如果你是林峰,會為了孩子復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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