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逆天的小仙女,入職幾個月,就敢未經公司允許,私自復印公司營業執照,私自偷用公章。
這名網友唏噓,被開除后還要仲裁公司,我天,現在的00后都這么勇了嗎?難怪現在的就業環境這么惡劣,月薪幾千的都要背調,這是這種人搞壞的。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個自稱是“我是小仙女”的發帖。
這名女生表示,未經公司授權同意,私下復印公司營業執照等敏感信息,被公司開除了,能提賠償嗎?能仲裁嗎?并提及,關于我私下挪用公章,公司報警后不予立案,說這是民事糾紛。
-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紛紛議論。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留言和評論:
09年剛畢業,財務經理讓我帶著公章去銀行辦業務,結果把公章落在銀行柜臺,回到公司才發現,趕緊給銀行打電話,柜臺大姐無惡意的嘲諷了我,下次再這種情況你可能就要進去了。
營業執照是公示的,沒問題的,不然那些辦健康證誰還敢讓他們復印營業執照,甚至你都可以在網上找到各種店公司的營業執照。但是公章,嘿嘿,只能說公司還是太善良了,居然只是開除,我都懷疑公示是不是覺得這樣蹲的時間太少了,讓這家伙敢用公章送她一波大的。
你仲裁公司的,公司把你送進去。
我想起來剛畢業那年工作,為了給一份協議蓋章,我帶了兩個公司的公章出差,對方的人說你們領導真放心你,一個人帶兩個公章就出來了。
她以為她贏了,實際上她輸了整個人生。
- 那私自使用公章真的是犯罪嗎?
據業內人士認為,私自濫用公章通常不構成獨立犯罪,但可能伴隨其他罪行如挪用公款、私放在押人員等。濫用公章可能是這些犯罪活動的手段或結果。證據收集可通過監控錄像、詢問相關人員等。若未產生嚴重后果,一般按公司內部規定處理。
總之,關于公司員工擅自使用公章是否違法的這個問題,要看當事人使用公章做了什么事,例如擅自使用公章侵占公司財產,涉嫌職務侵占罪,如果利用公司公章挪用公司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則涉嫌挪用資金罪。
在一些管理規范的企業,一般公司公章是不能由員工個人擅自使用的,出行使用都需要兩個人一起。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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