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成都龍泉驛區大面街道煒岸城小區一女子,在電梯里被疑似禁養的大型馬犬咬傷。
肇事犬被牽著繩,但電梯里咬人,被咬者無處逃避。
此事雖然案情簡單,犬主人須承擔受害者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等,
但是仍然有幾點值得城市管理者、警方、法官高度重視:
一、對于違禁飼養大型犬的行為,須加大處罰力度,使之對法律法規有所敬畏;
二、精神補償費需要提上議事日程,讓藐視她人安全者轉變思維,尊重她人安全與權益;
三、坊間輿情需要理解精神補償費的合理性,承受疼痛和驚嚇應得到補償;這不能叫“向錢看”;
四、寵物狗出家門,戴嘴套和牽繩同樣重要,甚至戴嘴套更重要。
有幾次,我窄路相逢女士或女孩牽著大型犬,心里還是有點緊張;
萬一狗沖過來了,遛狗人防不勝防或力氣不夠大,牽不住狗呢?
強烈希望城市管理者在“養犬管理條例”等法規中,規定“出門時給狗戴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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