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今天去陵園掃墓,發現旁邊一座墓空了,石碑無字。記憶里它以前可不是這樣。問工作人員才知道,這墓20年管理費到期,家屬失聯,過了6個月等待期,按規定,骨灰已作無主墓處理。
花錢買墓只有使用權,20年一續,真不知意義何在。子孫哪能世代記得先輩?頂多三四代就淡忘了。到那時,我們骨灰若無人續費,也難逃被鐵鍬挖出的命運。還不如讓子女別領骨灰,隨意處置,既省錢,處理方式也更溫和。
- 此帖一發,迅速引發網友圍觀和熱議。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感慨萬千”:
人乃地球之客,別認為自己很重要。身后事一切隨緣。
公墓使用權為70年,維護為20年一個周期,期滿續費,不續費者不予管理。但是管理方無權取消擁有者的使用權,更不能在使用期內擅自處理骨灰。
應該大力支持海葬,樹葬,不要再想著從逝者身上謀利。
這個費用,類似于,你買了房子,欠了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追繳欠費,但不是說,欠費后,你家房子就歸物業了。
房子是有產權,屬于個人,物業無權處置。墓地只有使用權,你不續費,使用權自然消失。
這不叫墓地。是骨灰存放處。20年使用權。墓地是深埋在地下。入土為安。現在的墓地有土嗎?所以這不能叫安葬,只能說叫寄存。
恢復土葬,只準立碑,禁止水泥,過不到百年一般的都沒有了,我們老家的基本都是這樣,所以一座山不知道歷史埋了多少人,但還是綠水青山,不是水泥陵園。
現在去掃墓的多數都是四五十歲以上的人,年輕的很少,所以就不要給孩子添麻煩了,提前留好遺囑,把房子、銀行賬戶(密碼)、在銀行的保管箱鑰匙都寫清楚了,骨灰怎么處置隨便。我認識一個人,死后他老婆都不知道他有多少賬戶,還要去銀行查詢,費了好多事。
- 公墓使用權只有20年,20年后續費,那又是20年繼續,直到沒有人再續。
其實,人死后終究是塵歸塵土歸土。這是自然法則,任何人不能強求。歷史上,除了一些達官貴族有些墳不被破壞,僥幸成為文物古跡外,絕大多數墳墓都消失在自然中。說白了,人就是地球的過客。人類繁衍生息,也不過是總體生命的輪回。
對于生命個體而言,活著才有真正的價值,人走了,與這個世界就徹底無關了。若干年后,在地球上的一點痕跡都不會有了。
所以,活在當下,享受生命帶給自己的快樂,享受大自然賦予的美好時光。讓自己的內心活得熱忱,充滿希望!修煉一顆平常心,一顆淡定的內心,遇事可以“沒心沒肺”,這才是人生路上的必修課。
人這一生不僅要努力去“拿得起”,更要坦然地“放得下”。人生不易,珍惜自己,珍惜身邊人,這就是最大的意義。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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