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之間的交易
文 | 葛希芝
在歷史變遷時刻,“紙錢”的供奉常常被觀察者提及。根據侯錦郎的描述,1949年以后,拜更老練的上海商人所賜,一種“西洋”風格的紙錢傳播到臺灣地區。(侯錦郎,1975:16—17)我在臺灣發現,來自小資本主義始終薄弱的華北地區的大陸人仍然喜歡燒銀錠,而不是傳統的或“西洋式”的紙錢。
高延對靈魂債務的表述與近期出現的表述的不同之處在于其金融安排的相對簡單性、其對債務人的靈魂監獄表述和原始債務的高度個人化基礎,然而祿是遒的描述解釋了靈魂債務從使用貨幣以安撫政治權力到以資本主義方式使用貨幣獲取利息的轉變過程。侯錦郎對此的表述,也是我在臺北的報道人所認可的,構想了一個高度制度化的金融系統,一個天界的中央銀行。在此,我們看到了人類的身體、壽命以及生活的幸福與否都被明碼標價,這是貨幣經濟滲透到人類生存中的一個極端例子,也是隱喻所能表達的。
這些交易顯示了臺灣人的哪些關于自身極其經濟的訊息呢?
我很難批駁韋伯有關“道教和中國資本主義精神”的研究,其觀點涉及原始債務的民間信仰、正義行為的大眾典范與小資本主義經濟實踐之間的聯系。不要說發展壯大,就連繼續從事個體經營,都要依靠信譽與期望他人履行義務的信任。
蘇海涵(1982:185—186)將儒家的“義”美德與朋友和商業伙伴之間的互惠關系相聯系,他認為對神靈的崇拜表達了這些重要關系的社會價值。神靈關注人類交易中的誠信和正直,并以家業興旺作為回報,這在小商人和手工業者中司空見慣。償還債務是人世間的一項基本義務,通過祭祀儀式,它被提升為天界中的一種圣禮,一種個人救贖行為。
然而,我感興趣的不僅僅是貨幣本身,還包括像資本一樣使用的貨幣,以及這些儀式性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和鼓勵了與資本主義相似的關系。
馬克思對單純作為流通手段或價值尺度的金錢,以及作為資本的貨幣做了明確的區分,前者是“財富的普遍物質代表”,后者則代表著資本。(馬克思,1973:216)在前資本主義階級社會里,金錢作為交換手段和價值尺度被使用,用馬克思的話說就是“貨幣又是與構成財富的所有特殊實體相對立的財富的物體化形式”,“貨幣從表現為單純流通手段這樣一種奴仆形象,一躍而成為商品世界中的統治者和上帝”。
當復雜的前資本主義社會將它們的經濟貨幣化后,錢就成了“商品中的上帝”。(馬克思,1973:221)中國諺語“十兩銀子通神,百兩銀子通天”(載普勞樸[Plopper],1969:168)和“土地爺開銀行——錢通神路”(載羅圣豪,1991:234)都表達了類似的意象。
也許從歷史上看,祭祀中的消耗品、食品和絲綢逐漸讓位于黃金及其象征物,然后又讓位于現在仍在使用的紙質象征物。國家祭祀用的獻祭則采用不同于資本主義模式的貢賦制生產方式,它們只采用消費品,從不采用金錢:在他們眼里,祭祀就應該如同一場宴會。(艾迪瑾[Edkins],1878:18—38)
然而高延所引用的資料顯示,早在3、4世紀的時候,中國的祭祀活動中就開始采用紙做的冥幣了;在7世紀的時候,祭祀用的貨幣已接近現在的形式。(高延,1969,1:713—714)
侯錦郎則貌似有理地認為,這一轉變是與12世紀宋代大規模的城市化(宋代城市化擴大了貨幣在中國的使用)以及傳統錢莊和紙幣的發展同時發生的。他論及,這一時期在神靈面前誦讀的文本(text)目前仍在使用,其中包含了“一種完全建立在財富基礎上的來歷不明的宗教”的元素,這與之前的道教傳統不同。(侯錦郎,1975:35—36)我嚴重懷疑臺灣目前的債務儀式模式是否源于宋朝;19世紀廈門存在的一種不那么完全的資本主義形式,以及對民間意識形態在文化變革中的可塑性的認識,都否認了兩者間的這種親緣關系。然而,從商品式祭品到貨幣式祭品,再到貨幣仿制品式祭品的轉變,呈現出歷史的合理性。
但這種貨幣是資本,還是小資本主義式的類似物?它可以被看成用來生產更多錢的一種工具嗎?資本的能力就在于“通過將工資勞動納入到生產中,以此用資本本身來交換勞動力”(馬克思、恩格斯,1962:92)。在當代中國臺灣有關鬼魂超自然債務的儀式中,我們可以看到馬克思“作為資本的貨幣的流通和單純作為貨幣的貨幣的流通之間”(馬克思,1977:250)的經典區分。
馬克思用兩個簡單的公式來概括這個區分。第一個公式是純粹的貨幣或作為交換手段的貨幣流通模式:C—M—C。它表示出售商品(C),換取貨幣(M),然后又用貨幣(M)購買另一種商品(C)。在這里,貨幣只是促進了兩種等值商品的轉移。與此相反,第二個公式M—C—M,表示用貨幣(M)購買商品(C),然后再轉手將其賣出換取貨幣(M)。貨幣流通后又回到原來的所有者手中,也許是以更大的數額重新流通。“在生息資本的場合,M—C—M的流通簡化地表現為沒有中介的結果,表現為……M—M,表現為等于更多貨幣的貨幣,比本身價值更大的價值。”(馬克思,1977:257)“它所以獲得創造價值的奇能,是因為它是價值。它會產仔,或者說,它至少會生金蛋。”(馬克思,1977:255)
這些不就是中國的人與神之間以還款為終結的某種交易嗎?對于蕓蕓眾生來說,錢是一種交換媒介,通過錢,他們將其一生勞動中的部分成果用來交換最基本的“商品”——人身和命數,當這兩者都消耗殆盡時,人便不復存在。
與此相反,諸神把金錢作為生息資本,通過人的自然勞動不斷增值。神靈期望得到比他們最初借出的更多的錢:在正常的宗教活動中,人在一生中會有一系列獻給神明的祭品,最后的償還通常包括額外附加的利息。這筆錢將會又回到天界的金庫里,通過與人類靈魂更進一步的資本主義交易來進行重新流通和自我增值。人世輪回,就是在生與死、債務與償還的循環中無休止運轉。消費把我們牢牢困在了滾滾紅塵中。
生命中的最后一場儀式不僅教會了人們償還債務的美德,還使錢的兩種用途及其結果明晰化。
在宗教的隱喻里,把錢投放在有利息的地方是榮幸的,這一觀點強調的是最終用于消費的非生產性的用途。富有而強大的神靈進行的是一種交易,貧窮而又無助的人進行的則是另一種交易。
當人們被告誡要以神的行為為榜樣時,他們就被賦予了一個與道德不可分割的經濟計劃。這一交易反映了貢賦統治者的本來面目:顯而易見,他們只知勒索,從不回饋。從小老百姓的觀點看,有德行的行為應該是買賣、以物易物、交換,而不是掠他人之物或者欠債不還。他們應該非常謹慎地指出這些策略。
通過將重點放在神靈的等級體系以及“陽間”與“陰間”的交易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老百姓做出的關鍵假設,這一假設與他們社區的權力和階級,以及他們的兩種生產方式有關。
人類學家在神、鬼、祖先之間,連同將貨幣作為資本的大眾意識形態一起,建構的民間的區分體系,明確地界定了社會世界中存在于統治者與平民之間,以及有產者與無產者之間的差異。
他們還顛覆了神/鬼/祖先三分法最初所蘊含的價值觀。靈魂是非生產性的依賴者,而非供應者;投資/生產是善行,支出/消費僅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在兩種模式的政治經濟中,官方和非官方的財富和權力來源不斷強化著佛教和道教的區別。在和神靈以及與他們有著復雜聯系的鬼及祖先打交道時,人們接受了一個貢賦制宇宙觀的等級秩序。
然而,他們推崇小資本主義,并不是因為創造市場是人們的天性,而是因為與不平等的或者虛構的、延遲的交換相比,對等的協議之間直接的、具體的交換更符合人類的自主性。他們承認小資本主義的經驗,甚至將其神圣化,因為這種體驗為他們實現自己的近期目標提供了機會之窗。金錢顛覆了貢賦制不平等的僵化統治,提供了更大的分配公正性,因此煥發出比美德更耀眼的光芒。
政治經濟生活的民間意識形態,反復引導我們關注現實世界的雙重政治經濟模式;在這種雙重模式中,貢賦交換及小資本主義的交換,界定了老百姓的地位與權力,且塑造了社區及族群認同。
然而,貢品的給予雖然近乎義務,卻也揭示了“下層民眾”的價值與人性,他們為“上等人”提供所需。對這一點的系統性象征性始終表明,不論是階級間的還是親屬中的下屬都對官方意識形態提出質疑,該意識形態認為資源、仁慈和生活本身都是從強者流向弱者的。
統治者和長輩們不斷灌輸給民眾的善良形象,可能主要是為了維持當局者的某種自我意識。每個人如果稍微閱讀一下民間宗教中對大眾世界觀的證據的那些簡潔而明確的闡述,都會明白整個社會的福祉取決于家庭生產者的勞動,也會知曉當統治階級拿走具體的東西而只歸還抽象的事物時,他們是既不慷慨,也不道德的。
神、鬼和祖先作為官僚、陌生人和親戚的形象不斷變化,當然是社會建構的結果,但也是批判性理論的一種形式。這一深刻見解不僅是學術性話語編織,也源自中國大眾文化的醞釀。沒有人會像柏拉圖式的思想家所做的那樣,把中國的物質世界看作另一個真實世界的陰影,它本身就如同我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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