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汕頭市澄海區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05)〔2025〕8號”文件批準,同意征收蓮上鎮南徽經濟聯合社、蓮上鎮涂城經濟聯合社、蓮上鎮經濟聯合總社位于蓮北路和廣渠東、西路的集體土地4.0486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汕頭市澄海區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權屬、面積及地類
本批次征收蓮上鎮集體土地4.0486公頃,其中蓮上鎮南徽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所有土地1.8556公頃;蓮上鎮涂城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土地2.1408公頃;蓮上鎮經濟聯合總社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0522公頃,地類為農用地3.6947公頃(耕地1.6720公頃、園地0.0479公頃、草地0.0047公頃、其他農用地1.9701公頃)、建設用地0.3539公頃。
三、征地補償安置
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補償總費用為889.6799萬元(不含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
四、留用地安置
本批次留用地安置問題采取折算貨幣補償方式,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予以劃留用地,蓮上鎮南徽經濟聯合社留用地安置面積為0.2784公頃,其中0.1926公頃按所在區域集體工業用地級別基準地價(1166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為224.5716萬元,0.0858公頃按所在區域集體工業用地級別基準地價(825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為70.7850萬元,合計補償總額為295.3566萬元;蓮上鎮涂城經濟聯合社留用地安置面積為0.3211公頃,按所在區域集體工業用地級別基準地價(825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為264.9075萬元;蓮上鎮經濟聯合總社留用地安置面積為0.0078公頃,按所在區域集體工業用地級別基準地價(825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為6.4350萬元,本批次征收蓮上鎮集體土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總額為566.6991萬元。
五、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文件規定,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
六、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征地各有關款項按約定支付給被征地經濟聯合社,由被征地經濟聯合社根據規定并結合實際落實給被征地農民。支付方式為轉賬。
七、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有關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登記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
登記地點:蓮上鎮涂城經濟聯合社、蓮上鎮南徽經濟聯合社、蓮上鎮經濟聯合總社。
八、自征地預公告發布之日(2023年11月8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圍內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九、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澄海分局的調查結果為準。
十、本公告期限為1個月(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5)〔2025〕8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十一、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澄海分局負責受理對本公告內容的查詢以及實施中存在問題的舉報。查詢、舉報電話為:0754—85886662。
特此公告
附件: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汕頭市澄海區2023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5)〔2025〕8號]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0日
來源:汕頭市澄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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