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彥君
4月3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近日,廣安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廣安府規〔2025〕2號),從2025年1月1日起,調整提高全市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各縣(市、區)、廣安經開區執行第二檔,月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每日10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2元;川渝高竹新區執行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2330元(每日107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3元。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該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將使廣安市眾多勞動者受益,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有助于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強獲得感和幸福感。同時,也有利于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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