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市河長辦工作人員在暗訪督查中發現,本市少數養護企業未按本市河湖養護規程履行河湖巡查、養護、報告等合同責任,個別管理部門未能積極落實水環境保護責任。為警示、督促相關管養部門積極履職,切實舉一反三,提升管養水平,現將相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上海協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養護責任未落實問題。暗訪督查發現,其負責養護的崇明區港西鎮排衙34號溝存在成片有害植物,觀感較差,南側河道內有黑色塊狀物漂浮,經初步排查,存在附近居民生活用水排放至林地,后經林地流至河道,影響河道水質的情況。養護單位未及時發現并組織養護作業人員對河道開展應急養護工作,導致問題較長時間未整改。
浦東新區泥城鎮人民村村委會未落實水環境保護責任問題。暗訪督查發現,人民村一條村級河道“9組10組界河”水面漂浮垃圾較嚴重,經現場查看,河道附近有一個垃圾堆場,無任何圍擋措施,垃圾四處飄散,堆場附近排水溝與河道直接相連,有污染河道的隱患。該村村委會未認真落實水環境保護責任,垃圾堆場設置、管理不規范。
通報要求各區河長、河湖管理單位要積極督促以上問題后續整改工作,并以這些典型案例為鑒,舉一反三,壓實河湖養護企業管護責任,切實保障河湖管護各項工作機制落地落實。
河長處供稿
特別聲明:本文經上觀新聞客戶端的“上觀號”入駐單位授權發布,僅代表該入駐單位觀點,“上觀新聞”僅為信息發布平臺,如您認為發布內容侵犯您的相關權益,請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