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信號燈
是所有交通參與者
通過紅綠燈路口的基本要求
但總有少數(shù)人安全意識淡薄
無視交通信號燈,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
事故過程
2025年1月20日12時許,一輛粵TP***6號牌的小型普通客車,沿著迎賓大道從桂平市第五中學駛來,至紅綠燈處等待綠燈通行。綠燈亮起后小型普通客車左轉往蒙圩鎮(zhèn)方向行駛,在此過程中,梁某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由桂平城區(qū)方向闖紅燈駛入路口,左轉向桂平市第五中學方向駛去。兩車避讓不及,致使小型客車的車頭與梁某某的摩托車左側發(fā)生了碰撞,導致二輪摩托車以及乘客摔倒地,所幸二輪摩托車的駕乘人員佩戴了安全頭盔,僅受輕傷。
經查實,梁某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且在此次事故中存在嚴重過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相關規(guī)定,最終認定:梁某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危險往往就發(fā)生在
心存僥幸的瞬間
駕駛車輛一定要
時刻牢記遵守交通法規(guī)
切勿拿生命開玩笑
圖文:桂平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劉世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