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上路必須遵守
人要“持證上崗”
切勿存有僥幸心理和耍“小聰明”
否則將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2025年3月1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一環北路清寧路口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一輛粵ACK***5銀色小型客車形跡可疑,執勤民警對駕駛人劉某某進行檢查時,她神色慌張,無法出示駕駛證。經查,劉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
據劉某某交代,該車是其男友租用的營運車輛。當晚,她和男友到親戚家赴宴,男友因飲酒無法開車,她便自告奮勇駕車,自認為“學過一點皮毛”,結果剛上路就被交警查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管部門對劉某某無證駕駛營運性質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暫扣車輛和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玉林交警提醒:
無證駕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更是違法行為,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切勿無證駕駛!
無證駕駛的危害
一、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駕駛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可能會有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從而影響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無證人員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可能會因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誘發違法犯罪
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條件,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后駕駛、交通肇事等違法行為。
審核:張小玫
編輯:馬靈靈
供稿:陳金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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