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火連坡中隊在澧西路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某駕校教練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辛某對此后悔不已。
當晚19時45分許,中隊執勤民警發現一輛號牌為湘JJ***學的白色教練車在臨近檢查點時行駛軌跡異常,隨即開啟臨檢燈光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現場核查,駕駛人辛某持有合法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其身上散發有酒氣。執勤民警當即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6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民警當場依法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該車,隨即將辛某帶往澧縣中醫院進行血液樣本采集。經常德市廣德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達166.66mg/100ml,構成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辛某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行政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澧縣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酒后駕駛危害很大,駕車安全系數降低,易引發交通事故。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嚴守法律底線,切莫心存僥幸,以免造成嚴重后果,追悔莫及。
來源: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作者:涂佳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