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推進生態修復司法實踐工作,4月1日,由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共同籌建的大云山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隆重舉行揭牌儀式。
岳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聶晴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陳軍,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秉陽,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古田,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閔孚君及大云山森林公園管理處黨組書記何源等人出席此次活動。
2024年,岳陽縣法院審理了許某非法狩獵案。因許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禁獵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且故意在社交平臺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法院以許某犯非法狩獵罪和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其刑罰。許某自愿接受刑事處罰的同時主動支付部分賠償資金,并在該案中履行公益勞務以代償責任。
為推動受損生態環境治理修復工作,實現環資審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生態效果的有機統一,岳陽市中院、市檢察院、縣法院、縣檢察院決定共同籌建大云山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
大云山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位于岳陽縣大云山國家森林公園,林地面積約100畝,是岳陽縣建立的第一個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基地用于破壞生態環境的賠償義務人實施補植復綠,以替代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環境的總量平衡。
活動中,聶晴曉、陳軍、胡秉楊及古田為基地揭牌,在場人員共同開展植樹活動。
隨后,古田、閔孚君與何源代表各自單位簽訂了《大云山公益林共建共管協議》,約定共建共管單位要發揮各自職能優勢,著力構建集生態修復、法治宣傳、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體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實踐基地。
下一步,岳陽縣法院將繼續深入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持續探索生態修復的新模式,為守護岳陽縣綠水青山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編輯|黃湘宜
初審|余翔
審核|易斌 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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