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父親已經去世兩個多月,山西壽陽的王先生仍無法接受失去至親的事實。
王先生認為,父親凌晨在家中突發疾病后,母親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求救,但先是當地縣醫院120急救車隨車醫生處置不當,尤其是到醫院急救室后十幾分鐘未見醫生搶救,最終耽擱了父親的病情。
“120醫護人員說不穿衣服不能去醫院,我母親和大嫂、鄰居只能為父親穿了衣服才抬到樓下車上”
王先生說,自己是晉中市壽陽縣人,他和兩個哥哥均在外工作,年邁的父母在家中生活。其父今年70歲,除了患有高血壓需要吃藥外,身體狀況不錯,平日里還接送孫子上學。
王先生事后了解到,1月16日下午,父親還一切正常,不僅與人在一起玩了撲克牌,還去接了孫子做了晚飯。不料,1月17日凌晨3時43分,父親起床上廁所時突然暈倒在地,其母聽到聲響立馬掐人中救醒老伴,并叫來鄰居幫忙。聽母親講述,當時父親出事時出了很多汗,把地面都弄濕了,后來得知這是典型的心臟病癥狀。
慌亂間,她們先后兩次撥打120急救電話,3時46分打通電話,急救車約4時02分到達家里,車上有一個醫生和一個護士。“他們進屋后發現我父親口吐白沫,地面被汗水弄濕了。”王先生介紹,但兩人都沒進臥室門,醫生只是詢問了老人是否有癲癇,得到否認的答案后就催促為患者穿衣服,“當時我母親還問要是心臟病亂動會不會病情加重,用被子包裹直接抬去車上行不行。”但對方稱不穿衣服不能去醫院,無奈之下母親和大嫂、鄰居為父親穿了衣服,這才抬到樓下車上,期間耽擱了好幾分鐘時間。
王先生表示,去醫院途中,醫生依然沒有做出相應急救措施,甚至并未待在急救車后艙照顧患者,而是和司機坐在前面,也未向接收醫院通報患者情況。“途中我爸喊叫疼痛并敲打車門,我母親曾請求護士給吃一片藥吧,但護士說馬上就進醫院了。”
監控顯示,到1月17日凌晨4時35分,沒有醫生來搶救
王先生說,進入醫院急診室的時間是4點24分,但連一個醫生都沒有,值班醫生并不在崗位。120跟車醫生和兩個護士把患者推進室內做了簡單處置。在之后的十幾分鐘里,一直沒有其他醫生出現,直到其父親逐漸失去生命體征。在約20分鐘后,醫生陸續出現,并進行了搶救,但已回天乏術。
當日凌晨,父親不治身亡,病因是心源性猝死。
“為啥120跟車醫生無獨立行醫資質,父親到醫院后十多分鐘無醫生搶救?”
因事出突然,王先生兄弟三人是在父親去世后才趕回家里的,“按照風俗,我們很快就把人安葬了。”王先生說,辦完喪事,母親和鄰居的話卻讓哥仨產生了疑問。
隨車醫生連臥室門都不進,面對患者大量出汗的異常狀況,不做檢查和處理,回醫院的過程中也未做任何治療和溝通,“這醫生的表現非常不專業,應該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王先生稱,他們查詢了該醫生的相關信息,驚訝地發現這位姜姓醫生僅是一個執業助理醫師,“根據相關規定,助理醫師必須是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執業活動的。”王先生表示,該醫生就不能單獨做120的隨車醫生,而且這醫生也確實在上門的過程中沒有對患者做必要的救治措施。
王先生稱隨車醫生只是執業助理醫師
“我媽還說,到了醫院后值班醫生根本不在,十幾分鐘沒有醫生搶救。”王先生說,就此他們曾與醫院方發生較為激烈的摩擦,并拿到了當晚其父被推進醫院急診室的監控視頻。“在120到達之前,我爸還是清醒狀態,還曾詢問120啥時候到,去醫院的過程中還有意識,但到了醫院后很快就意識不清失去了生命體征。”王先生說,如果隨車醫生及時科學處置,到醫院后及時正確進行搶救,他的父親或許就不會這么快的離世。
監控視頻記錄下揪心畫面,患者病歷時間節點等存疑點
王先生說,事發后,他們發現醫院內多個位置和時間段的監控視頻缺失,但幸運的是他們拿到了最為關鍵的急診室監控。
王先生提供的視頻顯示,1月17日凌晨4時24分,老王被推進急診室,其中有跟車醫生,一名跟車護士,與120司機和急診室另一名護士緊急將其抬至病床上,做了簡單處置。視頻畫面中可見幾名醫護人員較為忙亂。也確如王先生所講,在隨后的十余分鐘里,畫面中并未出現其他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令人揪心的是,該過程中,老王或已意識不清,可清楚看到王先生母親和嫂子焦灼地圍著病床轉的畫面,可以聽到二人趴在親人耳邊呼喚的聲音。王先生說,不久后父親失去生命體征,“醫生是大概20分鐘后出現開始搶救的,但說實話那時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
醫院給出的死亡證明
王先生說,由于事后忙著安葬老人,他們是過了年后才去醫院打印病歷,卻發現醫院制作了全套的病歷,其中不僅包括院前急救、搶救記錄、護理記錄,會診記錄、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知情同意書、病危通知書、檢查單據等,“視頻證明他們在有效的時間段沒有搶救,卻在事后補了這么多病歷材料,顯然是做假。”王先生說,在急診病人搶救記錄上,顯示曾有包括一名主任醫師,兩名主治醫師和一名醫師在內的四名醫生和兩名護士參與搶救。
醫院給出的病歷被指造假
王先生稱,他們在病歷的多個時間節點發現了很多問題,比如120院前急救單上記錄著急救人員是李、姜兩名醫生,而實際只有姜醫生跟車去了王家。多個單據中時間重疊,接診時間、搶救開始時間、病危通知、死亡時間都為4時25分,而會診時間為4時33分竟在死亡時間之后,而氣管插管和機械通氣知情同意書的簽字時間為4時40分,也在死亡時間之后。“我們拿到醫院監控顯示推進急救室的時間是4點24分,然后十多分鐘里除了120的跟車醫生和護士,其他醫生至少是21分鐘后才出現的。”王家人認為這是明顯的病歷造假。
王先生稱醫院在病歷上修改了大量內容
兩相關部門受訪時均未正面回應,衛健局再約當事人稱21日給出回復
王先生說,他們家人梳理了父親去世前前后后的諸多疑點,認為涉事醫生和醫院對父親的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之后以非法行醫罪和醫療事故罪報警,“公安讓我們先找衛健局”。他們曾向壽陽縣衛健局反映,當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也曾參與調解,認為院方負擔50%責任,“但是醫院不接受,說讓我們去起訴。”
4月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曾與王家人交涉此事的壽陽縣人民醫院一名負責人,在說明采訪意圖后,這位負責人稱他不負責此事,需聯系另一名副院長,但無法提供聯系方式。記者數次撥打這位負責人提供的醫院辦公室電話,均無人接聽。
隨后,記者聯系了壽陽縣衛健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該機構信訪室負責此事,之后接線人員表示將向領導匯報此事,截至記者發稿未收到回復。
“衛健局又找我了,但說還在調查。”4月2日,王先生告訴記者,4月1日上午,當地衛健局約見他,表示相關調查尚在進行中,有望在4月21日回復此事。
業內人士:助理醫師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確不能單獨行醫,隨車醫生要進行必要的救治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到三甲醫院的一名行政部門負責人胡主任,他表示,根據該起事件中的情況來看,涉事醫院的醫務人員涉嫌不符合醫療規范。
胡主任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助理醫師必須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執業活動。助理醫師可以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但在縣級以上的醫療機構中,助理醫師不能單獨行醫。
胡主任說,按照相關規程,120急救人員隨車趕到現場后,需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比如對心臟驟停的患者進行心肺復蘇;對急性胸痛患者進行心電圖檢查,確診并給予藥物治療,做好轉運至醫院進行介入治療的準備;對創傷類患者,需進行包扎止血、固定骨折部位等。
“這些措施都是在現場進行的,旨在為患者爭取寶貴的救治時間并減輕病情的惡化,這都需要醫生具備過硬的素質,利用專業素養做出正確的判斷。”胡主任說,在將患者送往醫院的過程中,急救人員也需繼續進行必要的救治工作,確保患者在轉運過程中的安全?。
胡主任強調,醫院急診科部門的慣常做法是,在急診患者到達后,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進行分級,危重病人會優先處理,必須在短時間內開始處理,確保他們能盡早得到救治。
律師說法:若家屬能證明醫院行為與患者去世有因果關系,醫院需承擔侵權責任
“救護車沒有配備有資質的醫療救護人員是違法行為。”就此,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第19條明確規定從事院前醫療急救的專業人員包括醫師、護士和醫療救護員。醫師和護士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醫療救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崗前,應當經設區的市級急救中心培訓考核合格。
付建稱,若患者家屬描述屬實,根據《民法典》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時,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付建表示,除此之外,認定責任還需證明醫院的過錯行為與患者的離世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如果患者家屬確實有證據證明醫院未派出有行醫資格證的醫生跟隨,且跟隨醫生沒有對患者進行基本的檢查和搶救行為,到醫院后也未及時對患者進行搶救,導致病情延誤最終去世,那么醫院的過錯行為就與患者的去世具有因果關系,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付建說,家屬可先與醫院協商,請求醫院賠償一定醫療費、交通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合理損失。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供現場照片、監控視頻、證人證言等證據支持自己訴求。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何南 編輯 安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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