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東“入室搶嬰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賣兒童罪。下午6點半庭審結束,法院未當庭宣判。庭審中,該案四名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袁某到庭接受控辯雙方詢問,其中,曾某、王某、袁某當庭否認此前對警方的供述。
另據揚子晚報,記者在庭上看到,姜甲儒母親喬守芬在庭上情緒激動,呵斥了四名被告人。庭審結束后,喬守芬在法院門口因情緒激動暈倒,已被送醫。
3D還原:4人入室搶嬰販賣案。來源:九派新聞
4名被告人均被指控拐賣兒童罪
起訴書顯示,經審查查明,2006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曾某得知劉某、蘇某夫婦想抱養個男孩,產生了偷個男孩賣給他們的想法。被告人曾某與被告人呂某、王某共同預謀此事,并安排呂某尋找合適的男孩。
被告人呂某經人介紹,認識了肥城市王莊鎮后于村的被告人袁某,呂某將偷小孩賣的想法告知袁某,讓袁某幫忙尋找合適的男孩并許諾給予好處。被告人袁某為呂某提供了同村的姜家有二胎男孩、男孩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帶呂某到姜家附近踩點。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攜帶斷線鉗、撬棍、手電筒等工具來到姜家,三人采用翻墻入院破鎖的方式進入姜家中,被告人曾某、王某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控制住姜家夫婦,被告人呂某進入堂屋西臥室將8個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從床上抱走,隨后三人離開。
次日,被告人曾某、呂某以28600元的價格將被害人姜甲儒賣給劉某、蘇某夫婦,所得贓款被曾某、呂某、王某三人瓜分。2024年1月,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袁某分別被抓獲歸案。
記者注意到,起訴書顯示,這4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3名闖入姜甲儒家中的嫌疑人都曾因為盜竊罪被判刑,其中還有2人犯過強奸罪及脫逃罪,被判刑期累計最長的王某刑期達23年。
事發后,喬守芬和丈夫迅速從外地趕回家。此后開始在全國各地尋子,在許多城市街頭張貼尋人啟事。
兩位老人為自己沒照看好孫子而自責,爺爺長時間吃不下飯,幾年后重病去世。
奶奶因為思念孫子日夜哭泣,眼睛也哭壞了。
讓喬守芬更難受的是,孩子被賣到濟寧,兩家相距只有75公里,自己曾多次去附近尋找孩子。其中1名嫌疑人竟是鄰居袁某,兩家相距僅500米左右。
受害者姜甲儒最新發聲:
我相信法律
本案宣布擇期宣判后,2日晚,姜甲儒在個人社交賬號發視頻:“和我猜的一樣,這四個人販子和上午一樣,對自己做過的事不承認、狡辯。但我相信法律,相信事情的最后結果會像我們想的那樣。在絕對的證據面前,他們就算不承認也沒有辦法。”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九派新聞、大皖新聞、央廣網、揚子晚報、紅星新聞、江蘇新聞、錢江晚報、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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