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胡志明市(TP HCM)檢察院消息,萬盛發集團(T?p ?oàn V?n Th?nh Phát)董事長張美蘭(69歲)因已彌補1/4的經濟損失,請求上訴法院對其詐騙超30萬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85.32億元)的終身監禁判決予以減刑。
4月3日,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張美蘭及其27名同案犯的第二階段上訴案件。張美蘭對三項罪名提出上訴:詐騙罪(騙取35,824名次級投資者30.869萬億越南盾,一審被判終身監禁)、洗錢罪(445.747萬億越南盾,判12年)和非法跨境資金轉移罪(45億美元,相當于106.730萬億越南盾,被判處8年監禁)。
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席二審的代表
檢察機關表示,在案件兩個階段的審理中,已追回約8萬億越南盾(第一階段7萬億,第二階段1萬億),預計還將追回15萬億。鑒于張美蘭在第二階段已彌補1/4損失,檢方建議法院考慮對其詐騙罪從輕量刑。
對于前西貢商業銀行(SCB)總經理武晉黃文(V? T?n Hoàng V?n)、西貢半島集團(T?p ?oàn Sài Gòn Peninsula)副總經理阮芳英(Nguy?n Ph??ng Anh)等三名被告,檢方認為一審定罪準確,建議維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多名被告在上訴階段主動退贓。其中朱立基(Chu L?p C?)雖未上訴,仍用個人財產彌補損失。另有被告提交表彰證明等材料,檢方建議對其減刑6-18個月。
經查,2018-2020年間,張美蘭通過集團旗下安東(An ??ng)、Sunny World、廣順(Quang Thu?n)和Setra四家公司發行25種虛假債券,并指使西貢半島等五家關聯企業偽造交易流水,共詐騙近3.6萬名投資者超30萬億越南盾。這些資金均被張美蘭用于個人用途。
在洗錢方面,2018-2022年張美蘭為掩蓋SCB的超415萬億貪污資金,指使下屬通過復雜交易轉移資金,總洗錢金額達445.747萬億越南盾。此外,其還通過21家關聯公司在2012-2022年間違規跨境轉移資金45億美元。
一審中,武晉黃文因主導詐騙網絡被判17年,張慧云(Tr??ng Hu? Van)等從犯獲刑5-23年不等。2024年12月3日,張美蘭因貪污、行賄等罪被維持死刑判決,但法院表示若其能彌補3/4損失可改判無期。
目前胡志明市執法部門已追回8萬億資產,正處理張美蘭被查封的巨額財產。待二審判決生效后,將優先賠償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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