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鄉我推介
黔江全民推介官評選規則
活動時間:2025年4月1日-8月中下旬
活動內容:參與者圍繞黔江地方文化、地域特色、民族風情、文旅資源、美食風物等主題,創作旅行 VLOG、圖文攻略、風景攝影、達人探店、文化講解、生活記錄、行業風采等短視頻及圖文內容,并在微信視頻號、抖音、小紅書等網絡平臺發布。
01
發布作品關注并@黔江文旅、@文旅黔江
活動期間,參與者在個人微信視頻號、抖音、小紅書賬號發布相關原創作品時帶上話題“#我為家鄉代言#我的黔江我推介”,關注并@黔江文旅、@文旅黔江。發布的參賽相關原創作品,需保持展示至活動結束。
02
提供數據信息
參與者在評選期間需注意及時回復主辦方工作人員私信并提供聯系電話以便進一步聯系。48小時內未回復者,視為放棄參評資格。同時需按工作人員要求如實提供相關作品數據信息,官方通過第三方監測平臺對作品數據進行抽查核實統計。
03
綜合評選
綜合評選標準:60%數據 + 40%內容質量。
流量數據(60%):播放量×20% +點贊量×40% +收藏量×20% +轉發量×20%”加權計算,權重依平臺特性微調。內容質量(40%):專業評審團從創意性、文化深度、傳播價值、制作水準四個維度打分,每項各10分。
每月參賽視頻發布截止時間為當月最后一天24點前,流量數據匯總時間為次月10日。
04
作品展示
活動期間,參與者在個人微信視頻號、抖音、小紅書等賬號發布的參賽相關原創作品,需保持展示至活動結束。
獎勵設置
01
評選規則
1.優秀作品獎為當月符合要求的發布作品綜合評分前30名(抖音、微信視頻號、小紅書各 10 名);
2.黔江文旅推介官獎為整個活動期內符合要求的發布作品綜合評分前30 名的單一創作者(抖音、微信視頻號、小紅書各 10 名,共30名);
3.同一創作者同一作品在不同平臺發布參賽的,取數據最高的平臺參加評選;同一創作者不同作品在不同平臺進行發布參賽的,均可參加評選。
02
獎項及獎勵設置
優秀作品獎(月度):每月30名。
獲獎者可獲價值130元的濯水景區門票(含觀光車)2張,淌行&山谷營地價值88元的靜謐時光獨享卡1張;黔江景區文創產品以及重慶阿蓬江旅行社報團出游優惠券;優質作品經剪輯后標注創作者賬號在體育館LED屏、黔江電視臺、黔江文旅、黔江融媒等官方平臺展播。
黔江文旅推介官(年度):總計30名。
(1)各平臺評選設置最佳美景推介獎(側重景區推介種草)、最佳文化傳承獎(側重非遺、民俗內容)、最佳視覺創意獎(攝影、航拍類作品)、最具人氣獎(純數據排名)、最佳生活記錄獎(市民日常視角)各2名。
(2)對30名推介官給予1000元/人的現金獎勵;授予“黔江文旅推介官”稱號,1年內本人及拍攝團隊(5人以內)可免費進入景區進行拍攝并享受區內景區二消5折優惠;獲得淌行&山谷營地價值561元的戶外搭子好友卡1張;可聯動重慶阿蓬江旅行社簽約成為黔江文旅達人,作為嘉賓優先參與區內重大文旅活動;個人賬號的優質內容可獲官方流量扶持。
03
獎勵發放時間及地點
每月評選出優秀作品并公布獲獎情況,按月頒獎。年度大獎于8月頒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作品要求
(一)
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作品需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違背公序良俗,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傳遞正確價值導向,無意識形態、網絡負面輿情問題,充分挖掘黔江元素、講好黔江故事、傳播黔江形象,題材和風格不限,作品時長控制在3分鐘以內。
(二)
規避侵權風險
參賽者需確保所創作視頻作品中涉及的人物肖像已獲得合法授權,包括但不限于口頭或書面同意。若因作品中的肖像權問題引發糾紛,參賽者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同時,在視頻作品創作過程中,若涉及人物隱私信息(如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參賽者應進行模糊化或脫敏處理,避免隱私泄露。
(三)
作品需為原創
作品需為原創,未在其他活動中獲獎或公開展示。圖片為JPG或PNG格式,單張大小不高于20MB;攝像作品為 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獲獎者需將作品原素材提供主辦方,版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進行二次創作和使用。
(四)
積極引導輿論
參賽者發布作品后積極與粉絲互動,正面引導輿情;授予“黔江文旅推介官”后,若引發負面輿情,主辦方有權收回證書撤銷獎勵?;顒幼罱K解釋權歸黔江區文化旅游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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