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統部署價格改革與治理工作,旨在構建市場有效、調控有度、監管科學的高水平價格治理體系。這一政策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價格機制改革進入新階段,將為優化資源配置、保障民生福祉、服務中國式現代化提供重要支撐。
《意見》明確提出“四個機制”和“一個基礎”的核心任務。其中,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是改革的重中之重。通過深化能源資源、交通運輸等領域價格市場化改革,穩妥推進電力、油氣、煤炭等現貨期貨市場建設,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例如,分品種推進電源上網電價改革,加快完善電網代理購電制度,推動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同時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價格政策,規范自然壟斷企業經營行為,為價格合理形成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創新價格引導機制聚焦國家戰略與民生關切。在農業領域,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生產者補貼及農業保險政策,保障種糧農民收益;在能源領域,建立天然氣發電、儲能價格機制,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助力“雙碳”目標實現;在公共服務領域,強化普惠性幼兒園、養老托育機構收費監管,動態調整教育、醫療服務價格,確保民生底線。此外,《意見》首次提出公共數據價格政策,明確公益類數據無償使用、產業類數據有償使用原則,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針對價格波動風險,《意見》強調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統籌運用財政、貨幣、產業政策協同發力,建立重要商品產供儲銷全鏈條穩定機制,健全國家儲備體系與價格區間調控制度。同時,強化應急響應能力,優化物流保障,落實社會救助與物價聯動機制,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優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則突出“透明可預期”導向。通過規范市場行為、加強反壟斷執法、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建立覆蓋事前引導、事中檢查、事后處置的全流程監管體系。對民生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探索制定價格行為規則,遏制惡性競爭,維護公平市場秩序。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注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特別是在能源資源、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精準施策,將有效引導企業向“新”向“綠”轉型。
此次《意見》的出臺,是我國價格治理體系的一次全面升級。通過深化市場化改革、強化政策協同、創新監管方式,政策將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效率,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隨著《意見》的落地實施,我國價格機制將更加靈活反映市場供需,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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