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趙曉東/文圖
清明將至,祭掃活動日漸頻繁。為進一步做好清明期間的防火普法宣傳工作、推進文明祭祀,4月2日,新野縣人民法院將巡回審判庭搬至新甸鋪鎮宋莊村,公開審理一起因燒紙祭祀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附近村民“零距離”旁聽了庭審,“沉浸式”接受教育熏陶。
原告白某經營一處秸稈回收站,被告王某的祖墳位于回收站內。2024年11月1日,是農歷十月初一,當地有上墳祭拜先人的傳統。當天,原告白某的秸稈回收站發生火災,路人發現后報警,消防部門及時趕到救援滅火,經公安部門出警調查,起火前被告王某到祖墳燒紙祭祀,在離開時未對遺留的火種進行妥善處理,也未告知原告及草場工作人員該情況便離開,導致遺留火種蔓延引燃草垛,將原告的草垛燒毀。雙方無法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于是原告訴至法院。
因案涉草垛被焚燒殆盡,原告損失難以確定。開庭前,承辦法官多次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察和抽樣調查,對原告的損失及雙方的過錯程度進行了合理酌定。
庭審中,審判員張延波依法組織法庭調查,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舉證、質證和辯論意見。考慮到原告與被告此前關系較好,法庭之前也多次組織過雙方進行調解,有較好的調解基礎,張延波以和諧鄰里關系為切入點,再次對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向雙方講明法理、道理和情理。最終,雙方在法庭調解下各退一步、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庭審結束后,法官結合該案及其他相關典型案例,現場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向旁聽群眾講解了火災事故對生命財產、生態環境的危害以及因個人不慎造成失火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同時向廣大群眾發出倡議,倡導大家摒棄陋習、文明祭掃、安全祭祀,切勿在野外隨意用火。同時,干警還向現場群眾發放了“文明祭祀 平安清明”倡議書,進一步增強了群眾防火安全意識,弘揚了文明新風,助力營造安全、綠色、低碳的祭祀環境。
“沒想到一個小小的紙灰也能引來這么大麻煩,今后一定要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文明祭掃、安全祭祀,利用現在國家倡導的文明方式祭奠逝者。”在場的旁聽群眾紛紛表示。
祭祀先人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但在拜祭過程中可能存在點燭燒紙、丟棄煙頭等疏忽行為引發火災的情形,不僅將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置于危險境地,更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后果嚴重的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新野法院倡導大家文明祭祀,可利用鮮花祭祀、網上祭祀、踏青遙祭等祭奠方式,通過獻一束花、清掃墓碑、誦讀祭文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盡量不要動用明火,不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墓區。在室外焚香燒紙錢時,記住離人要熄火,冷卻防復燃,及時清理可燃物品,嚴禁在林區、草原等防(禁)火區吸煙、焚燒紙錢,防止因祭祀引發火災事故。
【編審:趙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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