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跨越18年的入室搶嬰案。當受害者家屬控訴庭審過程和作案過程時,公眾看到的不僅是法律對陳年舊案的追責,更是對人倫底線的捍衛。這起案件以極端暴力手段突破社會良知底線,其審理過程與判決結果,注定將成為檢驗法治成色的重要標尺。
案件細節令人發指:四名犯罪嫌疑人深夜切斷全村電源,翻墻入室實施搶劫。他們毆打老人致其重傷,用鋼管抵住受害者咽喉,在嚴密分工下搶走8個月大的嬰兒。這種有組織、有預謀的暴力犯罪,已超越傳統拐賣范疇,演變為明火執仗的搶劫罪與拐賣罪交織的惡性案件。據庭審披露,主犯曾某等人此前已有盜竊、強奸等前科,其犯罪軌跡呈現出從普通盜竊到暴力犯罪的升級態勢,凸顯對累犯嚴懲的必要性。
法律層面,此案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加重情節:以暴力手段綁架兒童、造成被害人親屬重傷、拐賣集團首要分子等要素一應俱全。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翻供細節展開激烈交鋒,但無論被告如何推諉,鐵證如山的犯罪事實不容抵賴。
受害者家屬的血淚控訴直擊人心:姜甲儒爺爺因自責含恨離世,奶奶背負愧疚獨居多年,母親喬守芬在尋子路上數次遭遇生死危機。當被告人在庭審中抖腿、瞪視受害者家屬時,這種毫無悔意的態度,不僅加劇了受害者的心理創傷,更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底線。對這類犯罪的縱容,就是對法治權威的踐踏。
值得關注的是,此案暴露出買方市場的頑固性。根據起訴書,涉案嬰兒被以2.86萬元價格販賣,買方劉某夫婦的行為同樣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盡管現行法律對收買行為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但2024年修訂的《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已明確取消免責條款,要求對收買行為從寬處理必須以配合解救為前提。這一變化釋放出嚴懲買方市場的強烈信號,與社會呼吁"買賣同罪"的聲音形成共振。
此案審理正值全國開展打擊拐賣專項行動之際,其示范意義遠超個案本身,刑罰的威懾力不僅在于嚴懲賣方,更需斬斷買方鏈條。只有形成"不敢買、不能買、不想買"的社會共識,才能從根本上鏟除犯罪土壤。
面對此類案件,公眾期待的不僅是法律嚴懲,更是對制度漏洞的反思。例如,如何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以斬斷犯罪信息鏈?怎樣利用DNA技術建立更完善的尋親機制?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司法機關、基層組織與科技力量的協同發力。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余華英案中強調的,打擊拐賣犯罪既要保持高壓態勢,更要注重源頭預防,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安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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