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說你,穿成這樣能干嘛?這可是董事長年會,不是你娘家那種村頭酒席。”
我手里正拎著新買的裙子,站在鏡子前比劃著,身后傳來林森帶著幾分嫌棄的聲音。他坐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一邊刷著手機,一邊斜睨我。
“這裙子你都穿不出那種氣質,別浪費錢了。”他又補了一句,語氣就像在訓斥一個沒見過世面的鄉下丫頭。
我叫宋婉婉,今年三十三,和林森結婚七年了。婚前我在我們縣里開一家小服裝店,父母做點建材生意,小有積蓄。他那時候剛畢業,沒啥背景,是我爸媽看我喜歡他,把他招進了他們的項目里,一步步扶他走到了今天。
現在,他成了我們市里某建筑公司副總,還常年在外吹牛自己白手起家。可真要說起第一桶金,是我爸投資的那塊地皮給他公司撐起來的。
我沒吭聲,把裙子放好,然后慢慢地問:“那你覺得我穿什么合適?”
“你別去了,行嗎?到時候我得介紹一堆人,還得解釋你是干嘛的,真煩。”林森不耐煩地說著。
我心里一下子冷了大半。以前他還會說我溫柔懂事,現在卻好像我就是個累贅。
那晚我沒去年會,一個人窩在家里,手機上刷著他和女下屬舉杯合影,笑得得意洋洋。我翻了幾張,看到一個叫“思思”的女人貼著他肩膀,林森笑得跟個中樂透的傻子一樣。
三天后,我照舊送他出門,他匆匆忙忙拿起公文包,頭也沒回地說:“晚上公司聚餐,別等我吃飯。”
我“嗯”了一聲,眼里卻沒了以往的溫柔。
那天下午,我拎著果籃去了他公司。前臺小姐上下打量我一眼,似笑非笑地問:“找哪位?”
“林森,我是他老婆。”我笑著說,語氣溫和。
她臉上笑容一頓,硬著頭皮帶我上去。結果剛一進門,就聽見會議室沒關的門縫里,傳出他在講PPT:“這項目資源是我老丈人當年留下的關系,現在他不管了,我老婆又不懂,資源我這都能掌控。”
我愣在門口,果籃差點掉了。
“等這批項目談妥,回頭我把她那股份轉出來,就說她簽錯合同,法院走走形式就完事。兄弟們放心,這股份咱們都能分一杯羹。”
“靠你這老婆,林總,咱也跟著發財了!”
“哈哈哈,那女人就是傻,根本不懂這些東西,養她都浪費。”
我聽完,轉身就走,果籃扔進了電梯口的垃圾桶。
晚上他回家,還裝模作樣地問我:“今天干嘛了?去哪兒了?”
我笑了笑,遞給他一杯茶:“沒事兒,逛街了。”
他喝了一口茶,滿意地點點頭,沒察覺我眼里早已沒了感情。
第二天,我就去了我爸辦公室。
“爸,我要離婚,但我不能讓他得便宜。”
老爸聽完,只冷笑了一聲:“早看出那小子心術不正了,你舍不得,我就一直沒說。”
于是,我和爸安排了一場“局”。
我去找林森,裝作哭著說:“你說得對,我確實不適合你那圈子,咱們離婚吧。我把那幾塊地的授權書簽了,你帶著公司繼續發展吧。”
林森眼睛一亮,忙不迭地說:“婉婉,我不是不愛你,只是你這樣真懂事,咱就和平分開,也好聚好散。”
“好。”我點頭,“但咱也別傷感情,你把房子、車子留給我,我搬回娘家住。”
他爽快答應了,還感動得要命,以為自己撿了個天大便宜。
但他不知道,我早已把那些地的實際所有權轉回我爸的公司,他拿到手的只是一張廢紙,而原本掛在我名下的股份,也早已通過法律途徑凍結,再不歸他所有。
更重要的是,我把他會議上的錄音交給了律師,那些“簽錯合同”、“法院走形式”的內容,一字不落地送進了法庭。
三個月后,法院判決離婚。他不僅沒拿到股份,還因合同欺詐和商業不正當競爭,被原公司股東起訴,公司被查,副總位置也丟了。
他一夜之間,從高高在上的成功男人,變成了失業、負債的光棍。
最后一次見面,是在法院門口。他看著我,眼神憤怒又不甘:“你這女人太狠了!”
我輕輕一笑:“狠?你說得對。我以前就是太不狠,才讓你當了七年便宜乘客。”
他咬牙:“你以后一定會后悔的!”
我頭也不回:“我已經后悔完了,從現在起,我只往前走。”
后來,我重新開了家店,還是做服裝,卻越做越大,客戶越來越多,還把店開進了市區最好的商場。
那些原本笑話我是“靠老公”的人,現在反而在背后說我有手腕、有能力。
有時候回頭看看這段婚姻,我就像拔了一顆蛀牙,疼歸疼,但清爽的日子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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