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網4月3日消息,四川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崔保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崔保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崔保華(資料圖)
2024年8月27日消息,崔保華被查;今年3月2日消息,崔保華被開除黨籍。
經查,崔保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保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崔保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崔保華,男,漢族,1958年11月生,山東巨野人,海軍工程學院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大學,197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12月參加工作。
他曾任原人事部辦公廳副主任,四川省委副秘書長、常委辦主任,眉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遂寧市委書記等職。
2012年,他任四川省委統戰部部長,2013年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四川省委統戰部部長,后任四川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7年,他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至2022年1月。
編輯 | 趙寧寧
主編 | 楊公元
監審 | 宋錦峰
來源 | 新京報政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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