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當是報恩吧,嫁給他,不虧的。”
大姑坐在我家小院的藤椅上,腿翹得老高,嘴里的話輕飄飄的,卻像一顆石子,砸進我心口,砰地一聲,濺起老高的水花。
我站在廚房門口,手上還拎著剛洗好的苦瓜,水珠順著我的手腕往下滴,一時間,我竟不知道該把菜放哪,也不知道該怎么接她的話。
養母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頭低得像在繡花,其實她什么都沒做,就是一直盯著地磚,一言不發。
大姑見我不說話,語氣就急了:“你不是從小欠你養母一條命嗎?她一個寡婦把你拉扯大,吃的穿的都給你最好的。現在她兒子從外地回來,也沒成家,你倆年紀也差不多,成了親,既是親上加親,又能照顧她,豈不是一舉兩得?”
我差點笑出聲來。
親上加親?我跟她兒子,那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系。再說,我媽去世那年我才五歲,養母確實接了我回家,但那些年,我吃的是她剩下的飯,穿的是她親兒子的舊衣裳,挨打也是我先挨,她兒子打碎杯子,是我去道歉,弄臟衣服,是我洗一夜。她養我是事實,但談不上什么“恩重如山”。
我不是沒想過感恩,只是我不覺得“嫁人”能算報恩,尤其是嫁給那位我從小怕到大的“哥哥”。
他叫李志遠,比我大四歲。小時候他最喜歡的游戲是“當家做主”,他當爹,我當媳婦,他有一次甚至逼我躺在他床上,說媳婦晚上不能一個人睡。那時候我才八歲,嚇得尿了褲子。他卻對我說:“別跟媽告狀,不然我晚上來你床底下。”
這些年他在外地混,說是做生意的,也有人說是“混社會的”。前段時間聽說他因為欠債回來避風頭,結果回來第一件事,就是讓我嫁給他。
“你就這么不識好歹?”大姑眼看我不吭聲,聲調拔高了一度,“人家現在也不嫌你沒學歷沒工作,咱們農村姑娘,能找個有頭有臉的男人,還等啥?”
我真的笑了,這一次是真笑了。
我走過去,把苦瓜一丟,啪的一聲摔在案板上,然后慢慢擦干手,說:“行,那你問問他,敢娶我嗎?”
這話一出口,大姑的臉就變了,“你什么意思?”
我看著她,一字一句地說:“我初中那年,被他鎖在儲物間里三個小時,他抽我耳光,還拿開水壺燙我腿。要不是鄰居發現,我現在早沒命了。你問問他,敢不敢當面承認?他要是敢說沒做過,我現在就答應嫁!”
養母終于抬頭了,她的嘴唇在抖,眼神里有一點慌,還有一點愧疚,但她終究沒說一句話。
大姑卻炸了,“你放屁!小時候打打鬧鬧,哪家兄妹不打架?你這是舊賬翻新!說到底,你就是白眼狼,我們李家養了你這么多年,你就這點良心?”
“我娘臨死前托你們照顧我,是讓你們‘養我成人’,不是讓我‘還你們終身’。”我冷冷地說,“我不欠你們,我自己掰著手指頭掙的錢,給你們買過藥、交過水電、修過屋頂,你要說感恩,我做的夠多了。但讓我嫁給那個混賬,我不傻,也不賤。”
我看了一眼站在角落里的養母,她嘴唇動了動,還是沒說出什么。她是個軟弱的人,一輩子都怕惹事,連自己親生兒子那副德行也從沒管過。她養我,有恩,我認。但她想讓我犧牲一生來還恩,那就別怪我翻臉不認人。
那頓飯,我沒吃。我拿了鑰匙,騎著小電驢就出門了。
五分鐘,其實不到,我就做了決定。
我一路沖到鎮上,找到我在超市打工的老板娘,把這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她聽完,拍著我的肩膀說:“姑娘你做得對,真不是你的命,別認了。你要是不嫌棄,我介紹你去我表妹開的糕點店,那邊招人,包吃住,比你現在強。”
我當場就答應了。
晚上我回家收拾東西,養母在院子里坐著,眼里紅紅的,手里拿著我小時候的照片。
我停住了,猶豫了一下,還是走過去。
“我知道你不容易。”我輕聲說,“我也不是不認你。我只是不能一輩子活在別人的期待和安排里。”
她眼淚落下來了,“那你以后還回來嗎?”
“回來,”我點頭,“你要是病了,我來照顧你。你要是想吃什么,我寄錢回來。你老了,我接你過去住。可我不會嫁給志遠,那不是報恩,是毀我。”
她點了點頭,像是終于松了口氣。
我走的那天,大姑還來堵我,說我是狼心狗肺,不知感恩。
我沒回她話,只說了一句:“感恩不是犧牲自己去成全別人,特別是那些根本沒把你當人看的‘別人’。”
我把自己扛了這么多年的委屈,一點點放下。現在的我,住在一個陌生的小鎮,每天早起揉面做餅,晚上和同事們一起看劇、聊天。雖然辛苦,但心里輕松。
我沒有后悔。
有些恩情,值得你傾盡所有去還;但有些,只是他們把你當作可以利用的籌碼。
我知道我欠養母的情,可這份情,不該是用婚姻去償還,更不該是毀了我的人生。
這不是不孝,這是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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