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監測數據異常波動的元兇
重慶涪陵:完善證據高質效辦理
新型環境犯罪案件
“如今的碧溪河河水清澈,岸邊的監測設備有規律地運轉著,實時將數據上傳至水質自動監管平臺。”近日,重慶市涪陵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姣看著該市水質自動監管平臺正在有規律地傳輸監測數據,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此前,這里的監測系統因人為干擾而“失靈”。
2020年4月,由于碧溪河水質不達標,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成為水質治理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從2021年1月起,碧溪河斑竹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正式開始采集、處理監測數據,并將數據實時上傳至重慶市水質自動監管平臺。
但在此過程中,碧溪河斑竹斷面的水質監測數據出現了異常波動。重慶市環境監測中心工作人員在檢查數據時發現,斑竹斷面的監測數據起伏像“過山車”,極不自然。工作人員通過調取監控視頻,發現了真相。
原來,該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為了讓水質快速達標,動起了歪腦筋。他得知斑竹斷面的水質監測設備每4小時自動采樣一次后,便安排工人在采樣前偷偷向監測點附近拋灑化學物質PAC(聚合氯化鋁)。
PAC能夠去除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質,滕某利用其具有較強吸附性能的特性,干擾監測設備采樣,制造出“水質達標”的假象。
2023年3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以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滕某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將該案移送至涪陵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要確認監控視頻中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更多的證據支撐。”面對這一新型環境犯罪案件,辦案檢察官李姣感到充滿挑戰。
環境監測系統的采樣探頭是否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干擾采樣行為是否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PAC的使用是否合法?干擾行為是否造成了嚴重后果?……為破解這些難題,李姣帶領辦案團隊多方奔走,補充證據。
辦案團隊通過咨詢計算機領域專家,確認水質自動監測系統的采樣設備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一部分;請教環保領域專家,證實PAC會吸附水中的污染物沉淀到水下,如果不能及時清理打撈,污染物可能再次散開,污染河水。辦案團隊最終確認,滕某干擾監測設備采樣,導致監測數據嚴重失真,后果嚴重,應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滕某的刑事責任。
經過深入調查,涪陵區檢察院完善了證據鏈條。2024年8月,涪陵區檢察院依法對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滕某提起公訴。同年10月,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罰金25萬元,判處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如今,碧溪河的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已恢復正常運行,相關行政部門成立了巡查小組開展常態化巡查。涪陵區檢察院與相關行政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協作機制,共享“涪陵智慧環保”等行政執法數據信息,實時移送監測數據異常情況。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張博 舒靜婷 王語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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