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消費是一種‘先付費、后兌現’的消費模式,通過這種方式,消費者雖然能享受到優惠,但也可能面臨因商家停業、改變服務內容、變更經營者等導致服務無法兌現的風險?!苯?,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檢察院檢察官向筆者講起該院此前辦理的一起民事支持起訴案件。該案中,李老伯預付了錢款,卻在后續提貨羊奶粉時遇阻。在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下,李老伯和商家達成調解協議,最終提到了羊奶粉。
2024年8月,家住梅州市的七旬老人李老伯來到梅江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尋求幫助?!皺z察官,我前幾年花了2萬余元購買了13箱羊奶粉,還有9箱沒有提貨?,F在店家既不肯給我提貨,又不肯退錢,我該怎么辦?。俊痹诂F場,老人很無奈。
接訪中,檢察官了解到,早在2019年底,李老伯聽熟人介紹羊奶粉營養高、喝了對身體好,遂到梅江區某商行購買,并以自己和兒子的名義參加了商行開展的“預付2.4萬元訂購13箱羊奶粉”的優惠活動。購買時,雙方口頭商議隨到隨取,且未明確約定提貨期限。下了訂單之后,李老伯先后提走了4箱羊奶粉。2023年1月起,李老伯多次要求該商行提供羊奶粉或退回預付款,均遭對方拒絕。
檢察官進一步詢問得知,李老伯是退休煤礦工人,妻子多年前病故,唯一的兒子體弱多病。因年邁、文化程度有限,李老伯在提起訴訟方面存在困難,梅江區檢察院遂決定受理該案。2024年8月,該院對此案立案。立案后,梅江區檢察院依法向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取了經營者的工商登記信息,并梳理在案材料厘清事實。
2024年9月,梅江區檢察院組織召開檢察聽證會。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向聽證員及群眾代表詳細闡述了案件辦理情況,認為李老伯父子與涉案商行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成立,涉案商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檢察機關決定支持起訴。聽證員一致贊成檢察機關的決定。同年10月,該院依法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意見書。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于今年1月達成調解協議,并約定李老伯父子可以在2029年前完成對剩余9箱羊奶粉的提貨,若在此期間沒有提貨而要求退款,商行可以給予退款處理。調解協議生效一周后,李老伯父子已從商行提走了羊奶粉。
據了解,為進一步推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今年1月,梅江區檢察院會同該區法院、區司法局、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等9家單位會簽了《關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訴工作協作機制的若干意見》,將支持起訴與民事審判、法律援助、弱勢群體權益保障等工作有效銜接,凝聚法治合力共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何麗華 張偉 林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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