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和王某結婚多年,婚后胡女士為了照顧家庭、養育女兒,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全身心撲在了家里。買菜做飯、打掃衛生、輔導孩子功課,家里的大小事兒都被她包了。可時間長了,兩人在性格、處事方式還有教育理念上的分歧越來越大,爭吵不斷,感情也漸漸破裂。2022年10月,一次激烈爭吵后,胡女士搬離了家,兩人開始分居。2024年12月,胡女士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除了要解除婚姻關系、爭取女兒撫養權、分割共同財產和債務外,還特別提出,要求男方支付5萬元家務補償金 。
胡女士覺得,自己這些年為家庭付出太多,承擔了大量家務勞動,而丈夫王某卻沒盡到應有的責任,自己的付出應該得到認可和補償。剛開始,王某收到訴狀時特別驚訝,他可能壓根沒想到,做家務還能要補償。但法官明確告訴他,家務勞動雖然無形,卻不是沒有價值的,夫妻雙方在婚姻里的責任和義務是平等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法官的調解下,結合夫妻共同財產的折價,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兩人自愿離婚,女兒由胡女士撫養,王某按月支付撫養費,房產、車輛歸王某,同時,王某一次性支付胡女士各項經濟補償共計25萬元,這里面就包含了對她多年家務勞動的合理補償 。
這起案件一曝光,網友們紛紛點贊。有人說:“終于等到這一天,家庭主婦的付出不再被無視!”也有人算了筆賬,這些年請保姆照顧家庭,花費肯定不止25萬 。當然,也有人提出質疑,覺得家務勞動怎么能算錢呢,這不是把感情當買賣嘛。但其實,法律并不是在給婚姻明碼標價,而是在承認,那些為家庭默默付出的人,他們的青春和機會成本不該被忽視 。
在以前,“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盛行,很多人都覺得家務就該是女性的事兒,可如今,雙職工家庭越來越多,女性既要在職場打拼,又要操持家務,負擔實在太重。這次判決,是對家務勞動價值的有力肯定,也給社會提了個醒,要重視家庭中的“隱形勞動” 。
不過話說回來,現實里還有很多像胡女士這樣的全職主婦,離婚時因為缺乏法律意識、舉證困難等原因,連補償金都拿不到。要讓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真正落地,還得靠大家一起努力,不僅法律要完善,社會觀念也得改變,只有這樣,那些為家庭付出的人,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 。你對這事兒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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