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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三月,江蘇揚州迎來旅游旺季。
“您上車坐好,咱們即刻出發,我帶您看看‘春風十里揚州路’!”在儀征開往揚州市區的路上,的哥李某熱情地為乘客當起了導游。
這單看似平常的出租車生意,傾注了江蘇省儀征市檢察院檢察官的努力。
李某是儀征本地人。
2024年3月,聽說出借銀行卡能賺到外快,缺乏法律常識的他盲目跟了風,于今年1月20日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判決生效后,李某在儀征市司法局的監管下接受社區矯正。
春天臨近,積極接受社矯的李某卻焦慮起來:“開出租賺錢全靠旅游旺季撐著,如果不能去揚州市區跑生意,怕是連承包費都交不上……”
根據規定,社區矯正對象每次離開居住地,須報經社矯機構批準。
儀征是揚州市下轄的縣級市,這意味著李某離開儀征到揚州市區營運,每次都必須走程序請假。
2月27日,李某向儀征市司法局提交了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申請書。
但一直未見答復。“遲一天就會失掉很多單子!”心急如焚的李某向儀征市檢察院求助。檢察官深知旅游旺季對于的哥的重要性,隨即展開走訪調查。
發現李某的孩子讀寄宿高中,其妻靠打零工收入微薄,李某是家庭經濟的支柱。
犯罪前,往返揚州和儀征的跑車收入占了李某收入的大頭。檢察官還了解到,李某在社區矯正期間表現很好。了解到李某的具體情況后,檢察官又來到司法局。
司法局工作人員解釋了他們的顧慮:以往批準的跨區域矯正,須在確定的地點和確定的時間段進行,并打卡接受監管,因李某開車流動性較大,監管不易。
△公開聽證現場
為了讓李某一家的經濟困難得到解決,助其更好回歸社會,3月6日,該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并邀請人民監督員、司法局工作人員等參加。
聽證員經評議一致認為,李某屬因正常工作需要經常跨市、縣活動,且其接受矯正以來的表現,足可證明其發生脫離監管的可能性較小,故可以一次性批準其六個月內自由跨市、縣活動。
聽證會后,儀征市檢察院建議司法局批準李某的申請,同時建議交通運輸管理局將運營車輛軌跡數據共享給司法局,確保李某“出得去、管得住、矯得好”。
次日,司法局工作人員即將批準文書送到李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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