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4人入室搶嬰販賣案”在山東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曾某、呂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賣兒童罪。當天下午5時許,法庭宣布 將擇期宣判。
8個月時被搶走并販賣的姜甲儒作為受害人出庭直面4名人販子。姜甲儒母親喬守芬告訴記者,人販子在庭上竟然拿白眼一直瞪自己,不停聳肩抖腿,很得意的樣子。她還表示,“他們現在四個人狗咬狗,絕對不能原諒這種人販子。”
據澎湃新聞,下午1時,法院宣布休庭,下午繼續審理。庭審中,曾某、袁某不認罪。呂某、王某雖然認罪,但當庭陳述的一些細節,與此前所供述不同。
庭上,曾某不認罪。其稱,案發時,自己因為偷牛被通緝在逃,根本沒有去過肥城,自己未參與搶孩子,也不認識被告人呂某。
呂某則認罪稱,自己和曾某是因為偷牛認識的,后通過曾某認識王某。搶孩子是曾某提出來,讓他打聽哪里有男孩。案發前一兩個月,他通過他人認識袁某。后來,袁某向其提供了姜家的信息,還帶他去踩點。 案發當晚,曾某、王某和呂某三人便一起租車趕到姜家,搶走只有8個月大的姜甲儒。
王某當庭表示認罪。但其否認自己曾拿著撬棍威脅孩子奶奶。他還稱,自己沒有參與預謀,搶孩子當天,是曾某和呂某開車到他家拉自己,自己當天喝了酒,在后座睡覺,等被拉到地方,才知道搶孩子。
而與姜家同村的袁某,當庭表示不認罪。袁某稱,自己是被“利用”了,根本對搶孩子不知情,也未參與。
據大象新聞,開庭前,姜甲儒表示自己被拐之后,人販子們都曾因其他案子被抓過,但是卻始終沒有說出販賣自己的事情。姜甲儒認為,這些人販子應該還參與其他拐賣案子。所以,他必須站出來,為受到傷害的家人和自己討回公道。
另據揚子晚報,記者在庭上看到,姜甲儒母親喬守芬在庭上情緒激動,喝斥了四名被告人。庭審結束后,喬守芬在法院門口因情緒激動暈倒,已被送醫。
本案宣布擇期宣判后,4月2日晚,姜甲儒在個人社交賬號發視頻:“和我猜的一樣,這四個人販子和上午一樣,對自己做過的事不承認、狡辯。但我相信法律,相信事情的最后結果會像我們想的那樣。在絕對的證據面前,他們就算不承認也沒有辦法。”
事件梳理
2006年12月3日凌晨1點多,泰安肥城市王莊鎮。 4名男子關掉全村電閘,從院墻外翻進來。 先是把姜甲儒爺爺拖到廚房毆打。 奶奶想喊人,被一名歹徒用鋼筋控制。 在將兩位老人控制住后,4人將8個月大的姜甲儒搶走。
事發后,喬守芬和丈夫迅速從外地趕回家。此后開始在全國各地尋子,在許多城市街頭張貼尋人啟事。 兩位老人為自己沒照看好孫子而自責,爺爺長時間吃不下飯,幾年后重病去世。 奶奶因為思念孫子日夜哭泣,眼睛也哭壞了。
2024年1月19日,姜甲儒被找到。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其中1名嫌疑人竟是鄰居袁某,兩家相距僅500米左右。 讓喬守芬更難受的是,孩子被賣到濟寧,兩家相距只有75公里,自己曾多次去附近尋找孩子。
此案4月2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正上大一的姜甲儒從學校趕回家,上法庭與18年前拐賣自己的人對質。
編輯 | 薛加怡
責編|趙寧寧
主編 | 楊公元
監審 | 宋錦峰
來源 | 極目新聞、澎湃新聞、大象新聞、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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