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娶妻需要下的是聘禮,而不是彩禮。
聘禮是男方給女方父母送去的財物,有聘請的意思,是帶有尊重的意味,是確立一個女主人的身份。女方父母也要給女兒陪嫁妝,一般人家都要按照聘禮的多少給相應數額的嫁妝。
彩禮則是在納妾的時候,給女方父母一些財物,這個錢是買斷了女方的人身權,從此以后女方成為男方的家奴,與父母再無瓜葛。
古代婚嫁規矩里,聘禮和彩禮是兩碼事。娶妻得按三書六禮走,男方備齊聘書、禮書、迎書,金銀布匹糧食都得用紅綢包著送女方家。女方父母收下聘禮,轉頭就給閨女置辦嫁妝。大戶人家陪嫁田產鋪面,小門小戶至少也得湊夠八床被褥十六套衣裳。這些物件跟著新媳婦進婆家,是她當家作主的底氣。
正經人家娶媳婦講究"聘則為妻奔是妾",聘禮送多少得看男方家底。窮漢娶親能湊半扇豬肉兩擔谷子就算體面,官宦之家得抬著整箱銀錠綢緞上門。收下聘禮那刻,兩家就算結成親家,往后紅白喜事都得互相幫襯。新婦過門后管著后院賬本鑰匙,逢年過節還能往娘家捎東西。
納妾可沒這些講究。給幾吊銅錢就能領走黃花閨女,講究點的送兩匹粗布。這錢叫"買身銀",契書上要按手印畫押。女子進了偏房就得改姓,死了牌位都進不了祠堂。有那狠心爹娘,把閨女賣給老頭當小老婆,換來的銀子轉頭給兒子娶媳婦用。
妾室在婆家比丫鬟強不了多少。正房夫人坐著吃飯,妾得站著布菜。主母生的孩子叫嫡出,能繼承家業;妾生的叫庶出,分家時頂多得兩間偏房。要是主母短命,妾熬成續弦還得看族里長老臉色,八成要把家產交給嫡長子打理。
官府公文里寫得明白:聘禮是兩家結親憑證,彩禮是買賣人口贓款。宋朝律法規定,收聘禮嫁女不算犯法,但用彩禮納妾要挨板子。可衙門老爺也睜只眼閉只眼,畢竟窮人家賣女兒換口糧的事太多。有那黑心媒婆兩頭吃,把好人家的閨女說成寡婦,轉頭賣給財主當填房。
大戶人家納妾要挑吉日走角門,不能穿正紅衣裳。小轎子趁著天沒亮抬進后院,給主母磕過頭就算禮成。講究的會給娘家送半匹綢子,不講究的連頓飯都不管。這種女子往后想回娘家,得主母點頭才行,生了孩子也得管主母叫娘。
如今翻老黃歷還能瞅見這些講究。北方農村下聘要"三金一銀"——金鐲子金耳環金戒指加銀元寶,南方水鄉講究"九擔十八挑"。可要是聽說誰家嫁閨女要"萬紫千紅一片綠",那保不齊是把閨女當牲口賣呢。老話說得好:聘禮是兩家親,彩禮是賣兒身,這話擱現在也不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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