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張女士稱,她所在的福州市宏睿物業公司近期中標了閩運天福廣場的物業服務項目,然而,在準備入駐并開展服務之際,原物業卻不肯退場……
原物業:“管委會”無相應資質
無權更換物業
原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并沒有成立正式的業主委員會,因此通過招標聘請新物業的程序不合規。對此,自稱是小區“管委會”前主任的阿強表示,小區內部由業主們自行管理,并且所謂“管委會”的成員,也經過了居民的投票表決。
敖江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表示,無論是鎮政府還是溫麻社區,都沒有收到閩運天福廣場關于“管委會”的報備。法律人士提醒,只有合法備案的“管委會”才能代替業主進行更換物業的相關決策。
張女士:
想退場 但拿不回保證金
原物業工作人員稱,閩運天福廣場只有一個業主,即連江閩運商貿有限公司,居民們只有居住權,沒有產權。據了解,在2024年12月31日服務到期后,原物業與業主單位續簽了合約。對此,福州市宏睿物業公司張女士表示,應標的時候,她對小區內部情況并不知情,中標后還繳納了5萬元的保證金。
張女士
當時“管委會”說,他們沒有對公賬戶,讓我把錢轉到“管委會”成員阿紅的私人賬戶中,現在我們無法入駐小區開展服務,想退回5萬元保證金。
法律人士認為,張女士的主張合法,“管委會”違規收取保證金,或涉及不當得利。
“管委會”成員互相推諉
保證金難退回
記者了解到,張女士代表的物業公司交完5萬元保證金后,“管委會”有6名成員在收條上簽字,在收到張女士的退款申請后,他們均表示必須由“管委會”主任出面協調,要6人一致同意后,才能退款。
記者聯系到“管委會”前主任阿強,他雖簽了同意退還說明,但不愿出面溝通。為推進此事,記者逐一找到6名成員,經過多次溝通協調后,6人全部簽字,保證金已全額退還。
調解手記
企業參與投標時務必核實招標方資質,簽訂正規合同,并對公轉賬。《幫幫團》提醒,“管委會”成員們應盡快完成退款手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繼續拖延,造成更大損失。另外,原物業應當加強服務,滿足居民的合理需求,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居民與物業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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