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府谷縣人民法院
懸賞執行公告
2025第12號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本院在執行(2024)陜0822執1703號案件過程中,經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趙二云,男,1981年10月20日出生,居民身份號碼61272319811020XXXX,漢族,住廟溝門鎮石峽梁村下石峽梁自然村6號。未履行307000元。
1.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的,對舉報人給予1000元獎勵;
2.凡向本院舉報本院未掌握的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行到位的,對舉報人給予執行到位標的5%的獎勵。
以上獎勵均以最先舉報并經查實的為準,并在被執行人到案當日或財產變現后30日內支付。本院對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予以保密。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本期懸賞公告有效期為2025年3月24日---2025年9月24日,接受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舉報電話:0912-8731445。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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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谷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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