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南到底偷沒偷稅?
文/肥豬滿圈
我們都知道,“司馬南偷稅”后,他自言【低頭認罪,誠懇檢討,不求原諒!】看似非常之誠懇對吧?意思是我錯了,錯了就是錯了,我誠懇認錯,而且不為此之辯解,我非常誠懇的承認我的錯誤,而且我的態度也是誠懇的,我自知罪孽深重,所以我不會奢求大伙兒原諒我,是這個意思吧?
但是您覺得這就完了嗎?他一轉頭,就把臟水潑向他的所謂的合作單位,也就是MCN機構。
司馬南的意思是,我輕信了MCN機構的話,本來說好的是他們代扣代繳,但是誰知道他們沒繳啊?
隨之,MCN機構也說話了,MCN機構說,司馬南所言非真,意思是他說的不是實話,他說的話和事實不符。
而且,司馬南說,他和MCN機構合作的時候,始終沒簽合作協議。司馬南這話啥意思?他是想說,就因為始終沒簽協議,因此說我們口頭說的話,我們口頭承諾的,MCN機構代扣代繳,但是MCN機構沒履約,我也拿他沒任何辦法。其實司馬南的意思就是我委屈,我冤得慌。
但是,事實是這樣嗎?對于司馬南的這一說法,MCN機構說,我們之間簽署過“授權協議”,不是沒簽啊,而是簽了。而且,其商業合作的合同我們也發給他了,他也沒提出任何異議,但是他一直沒簽。而且我們在合作的過程中,我們也多次提醒司馬南【個稅問題】,意思是該繳的稅你得繳,但是,沒有得到司馬南的任何回應。意思是,他根本就沒理我們。
這段話啥意思?就是稅,我們沒替他繳,但是我們提醒過他拿到錢之后應該主動繳稅。換句話說,我們盡到提醒的義務了。
而最終,觸發國家稅務機關的稅務核查系統,司馬大V同志從2019年3月21日到2023年這段時間通過隱匿收入,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個人所得稅以及增值稅462.43萬元,少繳企業所得稅75.32萬元,合計537萬余元。
那個75萬元,就是司馬大V自己的那個小影視公司,也因為那個75萬,從此司馬大V同志成功進入了不良劣跡藝人的行列。我之前就說過,他和黃海波、李易峰、李云迪、張默、趙薇、范爺等同,基本上被列入永遠封殺得范疇。
不少記者采訪稅務稽查人員。稽查人員告訴記者說,意思是即便,你到手的錢已經被代扣代繳機構依法繳稅了,你也有向稅務機關申報的義務,不是代扣代繳之后就沒事了。何況,你還沒代扣代繳,所以說,司馬大V得話,根本就站不住腳。
我本人的看法啊,司馬大V所涉之偷漏稅包括個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這是三塊稅。我假設,你的個稅已經完成,你還有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呢,你也不是這就沒事兒了,何況,你的個稅也沒繳夠或者干脆就沒繳啊。
而且,司馬大V把臟水潑向MCN機構,但是稅務稽查你當是鬧著玩兒的?如果MCN機構真的有問題,那不就一勺燴了嗎?人家沒查MCN機構,那足以說明人家沒事,有事兒的是你,難道不是這樣嗎?所以說你再怎么栽贓嫁禍于人家MCN機構,那也是不能夠而且不可信的。對于你和稅務稽查機構,我們肯定信稅務稽查機構啊,而不會信你!
不少人百思不得其解,說這么大的事兒,司馬南咋就沒受刑事處罰呢?就是他咋就沒被判刑呢?其原因在這兒,根據刑法201條之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說司馬南第一時間繳納了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所以說就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了。其實說白了,和范爺一樣,范爺當年8億多都快9億了,不也沒受刑事處罰嗎?就是不也沒被判刑嗎?意思是一樣。
OK就到這,感謝大家!
02042025肥豬滿圈於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