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的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社會資助工作將于4月15日起執行,有需要社會資助的各位,請提前做規劃,社會資助申請、核定、繳費應在當年12月20日前完成,資助不享受政府補貼,退休當月前完成,退休后不得資助。
2025年3月20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共同發布了《關于規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社會資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重點講述了鼓勵社會資助和社會資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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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大家目前關心的幾個問題:
1.已經退休的,不能資助繳費。所以4月之前退休的,已經過時,不能參與資助繳費。
2.資助繳費不享受補貼,個人繳費可選最高檔5000元,是有補貼。
3.資助金額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人不在了可提取,相當于存錢。能領喪葬費補助,6個月內辦理,逾期失效。
4.河南養老資助最高5000元,加上個人繳費最高檔5000元,個人賬戶會多1萬。
5.公告提到可線下+線上繳費,線上通道和具體操作,等待4月15日上線以后看情況。
重點解讀:
一是明確資助主體從村集體拓展至慈善組織及個人,形成"全民助保"格局;二是建立線上線下一體化資助通道,解決以往"跑斷腿"的繳費難題;三是設置12月20日的年度截止日期,避免資金跨年滯留。
最高資助額與5000元的個人繳費上限掛鉤,其他地方也基本是參考個人繳費最高檔。
拓展思考,橫向觀察。
東部沿海地區已形成成熟的社會資助體系。浙江通過稅收抵扣政策,企業每資助1萬元可抵減15%所得稅,2024年由此撬動社會資金超5億元。
四川建立"特困群體定向資助"機制,對失能老人實行"1+1"配套資助。相較之下,河南新政雖填補制度空白,但缺乏實質性激勵措施,如同"沒有魚餌的釣竿"。
數據顯示,2024年河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為123元/月,低于全國138元的平均水平,這使得社會資助的邊際效益大打折扣。
新政背后折射出兩個關鍵命題:如何平衡"政府兜底"與"市場參與"的關系?怎樣激發"道德自覺"與"利益驅動"的雙重效應?
江蘇的經驗值得借鑒——其建立的"資助積分制",允許資助人兌換公共停車位、體檢服務等福利,將公益行為轉化為可量化的社會資本。
而河南現行政策仍停留在"倡議書"層面,尚未形成可持續的驅動機制。更為重要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收益率長期徘徊在3%以下,如何讓社會資助資金保值增值,是制度設計必須直面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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