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山東“入室搶嬰販賣案”中被搶孩子姜甲儒和父母、哥哥一起來到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他將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出庭。
姜甲儒(深色上衣居右者)和哥哥即將進入法庭
“我昨天晚上沒睡好覺,怕見到人販子會崩潰、失控,我也一直在給自己打氣,我要把這些年的委屈、痛苦,把我們家這些年受到的傷害在法庭上說出來。希望法院判處這些人販子死刑。”姜甲儒母親喬守芬說。
18歲的姜甲儒面臨人生中第一次出庭,他稱自己并不緊張。他表示一直想?yún)⑴c這次開庭,“沒想到這么快,正好是在我19歲生日之前,讓我在18歲完成我內(nèi)心的一個心愿和遺憾吧,我不會害怕。”
他認為這些被告人可能不止拐賣了他一人,“我不只希望判處他們死刑,更希望他們能夠供述出拐賣兒童的信息。不管是為了我的家人,為了我逝去的爺爺,還是為了這個社會,我要站出來,讓人販子受到該有的懲罰。”
記者在法庭上旁聽時看到,被告人曾某某當庭只承認曾幫助他人收養(yǎng)兒童,對于入室搶走姜甲儒并販賣的行為均不承認。記者注意到,在庭審中,曾某某雙腿一直在搖晃。
被告人之一王某某表示,自己沒有參與預謀搶孩子,只是參與入室搶孩子,也沒有跟著一起去賣孩子,也沒打人,但承認參與分錢。
被告人呂某某供述,他和另外2人參與了入室搶奪姜甲儒的行為,販賣姜甲儒共獲得28600元,其中他和另外3人平分錢財,并未給姜甲儒同村的袁某某分錢。
被告人之一、姜甲儒同村的袁某某當庭否認作案前踩點,否認提供姜甲儒一家信息,否認參與販賣兒童行為。
在法庭上,當4名被告人進入法庭時,喬守芬斥責被告人沒人性,而在與被告人對話質(zhì)證時,喬守芬都會提高音量去質(zhì)問。
據(jù)記者了解到,4名被告人中有3名當庭翻供,他們否認被控的罪行。
中午休庭后,喬守芬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她在法庭上看到4名被告人的時候內(nèi)心十分憤怒,但在法庭上又要控制自己的情緒,她看到幾個被告人腿都在發(fā)抖。她表示,幾個被告人當庭翻供自己一點都不意外,等待他們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來源:上游新聞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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