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現在的生活比較適應,最近一直在陪伴家人。”3月26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下稱“北京市檢一分院”)檢察官來到假釋人員魏某家中回訪,魏某向檢察官訴說了自己的近況。
2016年至2019年,魏某先后購買15只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陸龜作為寵物飼養,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截至今年2月,魏某已服刑五年五個月,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再犯罪風險評估屬于低度危險等級,監獄建議對魏某提請假釋。
收到提請假釋意見后,北京市檢一分院全面核實了魏某的教育改造情況,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進一步探討魏某是否存在再犯罪風險。
2月12日,北京市檢一分院召開假釋監督公開聽證會,邀請4名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對魏某服刑期間表現的核實情況、社會調查評估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并特別闡明魏某的犯罪行為在現行司法解釋施行前后刑期的差距:“原司法解釋規定情節特別嚴重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該解釋已于2022年4月廢止。依據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魏某的行為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魏某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延慶監獄副監獄長介紹了魏某服刑期間的日常表現和改造情況。魏某的妻子也承諾,未來會督促魏某遵守法律法規。“以前我法律意識淡薄,因為特殊愛好觸犯法律。現在我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一定會遵守法律。”聽證會上,魏某聲音哽咽地懺悔道。
針對魏某假釋案的焦點問題,聽證員展開了充分討論,一致認為魏某能夠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符合適用假釋的條件。
2月26日,魏某假釋案開庭審理,北京市檢一分院提出適用假釋的檢察意見。當天,魏某被法院裁定假釋,離開監區接受社區矯正。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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