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徒貪“利”心切
不幸落入“反殺”團伙的圈套
在公檢法的通力合作下
這幫“賭桌獵人”被判刑
明知對方可能會在牌桌上“出千”,一伙人卻如獲至寶,積極邀約組局。原來,他們另有打算,有一個比打牌來錢更快、更多的計劃——“反殺”。
“特別行動組”的陰謀
2024年3月27日,揚州市民小朱通過微信約牌友黎某打牌。黎某立即將消息轉入了一個名為“特別行動組”的微信群,說道:“有魚主動來了,可以行動了。”原來,黎某和張某等人組成了一個專門針對“出千”賭客的犯罪團伙。他們以“捉千”為名,設局敲詐勒索。一旦目標人物在牌桌上“出千”,便召集埋伏人員進場,以威脅、恐嚇手段索要財物。當晚,在張某及黎某等人的安排下,籌集好賭資后,由黎某、徐某、施某三人組成牌友,邀請小朱赴約。
“三打一”的圈套
見面后,小朱認出徐某是此前牌局上的熟人,便微信聯系徐某,提議:“黎某也是我朋友,我們合伙,直接三打一,贏施某的錢。”然而,小朱沒想到,另外三人早已串通一氣。徐某將小朱的聊天記錄轉發至“特別行動組”,三人將計就計,配合小朱將施某的錢贏光。就在小朱得意之際,張某帶人突然沖入,以小朱“出千”為由將其控制,并威脅索要財物。小朱因害怕挨打,迅速報警。正是這次報警,揭穿了張某等人多次以同樣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行為。
經查,2024年3月中下旬,張某等人商議在棋牌室捉“先生”,在張某等人口中,采用作弊手法的賭客被稱為“先生”,利用他們不敢報警的心理,威脅索要“賠償款”。為行動順利,他們建立了“特別行動組”微信群,通過群內分工,組織人員邀約目標人物組局,籌備賭資,冒充牌友與目標人物打牌,并在場外埋伏,伺機“反殺”。該團伙分工明確,包括組織、決策、談判、分贓、出資、捉千、打牌等環節,共實施敲詐勒索3次,得款4.85萬元。
2024年9月,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張某等8人提起公訴后,經開庭審理,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張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罰,并均處以相應罰金。
檢察官提醒
市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遠離賭博等違法行為,避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同時,如遭遇類似不法侵害,應及時報警并保留相關證據,積極配合司法機關打擊犯罪,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共建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
來源:江蘇電視臺《明理說法》、邗江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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