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5日下午4時許,在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江漢五橋引橋處執勤的交警,發現紅色奧拓出租車停靠在路邊,一名女子被兇手殺死在車內。
經勘查,死者的脖子上纏著一條領帶,躺在出租車的后排座上。法醫鑒定結果為死者系被領帶勒死。通過對死者遺物的清理,發現其隨身財物被洗劫一空;從遺留在出租車內的駕駛證獲悉死者名叫盧某,41歲,湖南臨湘市人。
經初步調查分析,該案系一起搶劫殺人案,流竄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專班領導經研究決定兵分四路開展工作:
1、立足現場,仔細勘查,力爭獲取有價值的痕跡物證。法醫通過尸檢,確定了死亡原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為2003年5月5日下午3時許。通過深入細致勘查,技術人員在出租車內側及車門把手等處提取了7枚有比對價值的指紋。將現場指紋輸入市局、省廳指紋庫進行比對卻石沉大海。
2、以現場為中心,輻射周邊,開展調查走訪。
由于江漢五橋剛剛竣工,過往車輛、行人不多,因此沒有獲取有價值的線索。
3.對嫌疑人遺留在現場的唯一物證——領帶進行了調查走訪。由于該領帶系1997年下半年生產,因此“5·5”殺人案中領帶的銷售分布情況已無法查清。
4.鑒于死者系湖南臨湘市人,并且駕駛湖南臨湘的出租車,專班領導決定迅速派員前往湖南臨湘進行調查。
對死者及其家庭關系的調查情況。死者一家三口,其女正在上學;其夫陳某,個體出租車司機。夫妻二人輪流駕駛出租車。
2003年5月5日,盧某于早晨6點左右出門經營,9點30分左右盧某到石化加油站拿了四條毛巾回家后又出門。
據其夫回憶,5月5日中午12點07分盧某打電話回家,說要送客至咸寧,談好車費200元,路橋費由對方支付,未說乘客的人數及口音。10分鐘后,陳某打盧的電話,盧已關機。該手機使用的是岳陽地區三湘通號碼,離開岳陽地區就無法使用,撥打該手機時即顯示關機。最后一次通話時,基站顯示該手機在湖南與湖北交界地區。專案組對其通話單進行了調閱,未發現新的通話,專案組通過技偵對該手機作了進一步監控。
盧離家時左手戴有重2克左右的黃金天元戒和重5.4克的鉑金項鏈,因這類項鏈有20余種款式,且無銷售記錄,故被搶項鏈的準確樣式無法確定。
對盧某從臨湘市出發后的行走路線,進行了現場試驗和調查。專班成員通過現場實驗發現從臨湘到咸寧僅需1個小時左右,但從各收費站錄像資料反映該車實際用了2個多小時,這說明盧某與犯罪嫌疑人在咸寧待了近1個小時,并且與錄像資料上顯示的時間相吻合。
同時專案組成員對沿途6個收費站的錄像資料進行收集,并送往有關部門予以技術處理,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為2名中年男性,沒有辨認價值,同時反映出從臨湘到武漢一直都是受害人盧某在駕駛車輛。據此推斷,犯罪行為是在到達武漢市以后實施的。
此外,專班成員對沿途46個加油站及200余家餐館逐一進行了走訪,沒有反映出有價值的線索。
對其社會關系的調查。專班成員對其手機單上的5月份以來與其有聯系的20人逐一進行調查,捺印指紋,均從時間及空間上排除了作案可能。
此外,據死者生前好友反映,盧某與一50余歲的夏某關系曖昧,保持情人關系有一年多。2003年4月8日盧某過生日,夏某給盧購買了一條價值1180元的鉑金項鏈。盧被殺后,此項鏈被搶走。案發前一段時間盧某的情緒反常,經常與女友一起喝悶酒,據說是與夏鬧矛盾。
通過對其社會關系及近期手機通話資料調查,沒有發現疑點。同時專班成員請盧某的生前好友對收費站的錄像資料進行了辨認,肯定此二人中沒有夏某。
指紋比對工作。臨湘市屬于岳陽地區,專班成員將“5·5”殺人案現場提取的指紋送至岳陽市局進行了比對,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
對出租車司機的調查工作。專案組在臨湘市制作調查表,下發到每一名出租車司機手中,希望他們能夠提供線索。據出租車司機賀某反映:5月5日中午11時許,他在臨湘市西正街藍天大廈門前看見盧某的出租車上客,賀某還與盧打過招呼,當時盧某正在啟動出租車,后向咸寧方向開走了,但沒有注意到乘客的人數及相貌。
對臨湘市入境人員的調查。專班成員從“非典”檢查站調閱5月1日至5月5日入境人員登記表并對臨湘市所有的賓館、旅社進行了調查,未發現有2人以上同時離開的,未發現重點嫌疑人員。
專案組對臨湘市近年來搶劫出租車案件進行了調查,對類似的作案手段進行了串并案,發現2002年11月臨湘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破獲了一個搶劫出租車司機的犯罪團伙,該團伙搶劫出租司機時使用過布繩勒脖搶劫的手段。專班成員對此進行了調查,但沒有獲取有價值的線索。
2003年7月,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指紋破案會戰”。專案組牢牢抓住這一有利契機,迅速將“5·5”殺人案現場指紋上報到公安部列為重點案件現場指紋,希望通過指紋會戰突破此案。
7月22日,廈門市公安局將盜竊自行車的犯罪嫌疑人趙某的指紋在公安部的指紋庫中進行比對,認定與“5·5”殺人案現場指紋同一。至此,“5·5”搶劫殺人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7月22日,盜竊自行車的犯罪嫌疑人趙某由于行政拘留期滿已被廈門市公安局釋放。廈門市刑偵支隊及時將這一信息反饋到武漢市公安局,專案組同志按捺不住內心的興奮與喜悅,不顧酷暑炎熱,迅速組織精干力量,兵分二路,分別趕赴遼寧和廈門。
到達遼寧后,專班成員對趙某的社會及親屬關系進行了全面調查,很快確定趙某在案發以后一直沒有回家。
另一路專班成員到達廈門后,在廈門刑偵支隊的大力配合下,對趙某在行政拘留期間同監的董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最終董某提供了一個手機號碼。
專班成員立即對該手機號進行了調查,發現是趙某的一個東北老鄉在使用。
古有名訓:“兵貴速,不貴久”。專案組領導考慮到出門在外,人生地不熟,日費千金,不利于長期作戰。捕捉戰機就表現為分秒必爭的時間觀念,破案追逃貴在速戰速決。經反復斟酌,果斷決定讓董與趙某的東北老鄉聯系,傳話給趙某約其見面。趙某提出7月28日在廈門市的京華飯店見面。
專班成員立即與當地警方聯系,于7月28日晚在飯店門前布下天羅地網。當晚9時,趙某如約前來,被專案組同志一舉抓獲。
經審查,趙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出同伙谷某。
根據趙的交代,谷某可能逃往深圳。專班成員馬不停蹄,一路趕赴黑龍江,另一路迅速轉戰深圳。很快獲悉谷某以前販毒,警惕性較高,有一個叫阿建的與其關系密切。專案組對阿建進行了調查,發現阿建在深圳有家有口,并且有販毒前科。
專班成員當機立斷,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連夜傳訊阿建,要求其配合工作,將功補過。
8月4日晚谷某應約前往阿建家中打牌。專班成員不費一槍一彈,將谷某抓捕歸案。
據谷某交代:2003年初,其與趙某在深圳認識后,商量出遠門搞點錢。4月底,他們到了湖南長沙,先搞摩的(摩托車)司機,沒有搞到錢。后來,又商量搞出租車,并提出要搞就把司機搞死,反正公安局查不到。計劃好后,他們竄至湖南臨湘。
5月5日以租車到咸寧農行取錢為名,將被害人盧某誘騙至咸寧,并謊稱銀行取不到錢,只有到武漢才能取錢,后將盧某騙至武漢市,在長豐橋上用領帶將其勒死,搶走其隨身攜帶的現金600元及手機、金項鏈、金戒指等物品。
縱觀本案偵破過程,其調查人員之多、戰線之長、涉及面之廣、各種偵查手段運用之多、投入警力之強,均頗為罕見。本案中,先后調查走訪群眾1.2萬余人,形成各類調查材料1000余份,行程長達8萬余公里,涉及湖北、湖南、福建、廣東、浙江、河南、遼寧、黑龍江等8省20余個縣市,先后運用了刑事技術、刑事特情、摸底排隊、并串聯案、技偵等多種偵查手段,投入警力100余人,耗資15萬余元。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偵查員只有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提高自身的科技含量,才能掌握對敵斗爭的主動權,準確有力地打擊刑事犯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