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深圳市大鵬新區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 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單元項目未簽約部分房屋征收提示。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舊住宅區已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專有部分面積和物業權利人人數占比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且經區人民政府調解未能達成一致的,為了維護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推進城市規劃的實施,區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條例相關規定對未簽約部分房屋實施征收;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類歷史違建部分,已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物業權利人人數占比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區人民政府對未簽約住宅類房屋依法實施征收”。
目前,該項目已簽訂搬遷補償協議的物業權利人人數占比已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且經行政調解未能達成一致。為了維護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推進城市規劃的實施,擬對本項目未簽約住宅類房屋依法實施征收。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深圳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2013年3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號發布,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號修改,2022年3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號修正)規定,自本征收提示發布之日起至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止,在擬征收范圍內,因下列行為導致房屋征收補償費用增加的,對增加部分不予補償:
(一)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的房屋的續建;
(四)新簽訂租賃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發布之日起一年以后的房屋租賃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等必須辦理戶口遷入、分戶之外的其他戶口遷入和分戶;
(六)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工商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七)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項目概況
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上洞新村城市更新單元項目屬于城中村改造項目,位于葵涌辦事處溪涌社區上洞村,于2010年4月立項,2013年12月19日取得專規批復。上洞新村現狀建筑主要建于20世紀80年代,村中配套設施老舊,公共服務設施缺乏,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城中村改造刻不容緩。
擬拆除范圍示意圖
項目更新單元用地面積為77888.4㎡,拆除用地面積為64697.0㎡,開發建設用地范圍面積53114.7㎡。本更新單元開發建設用地計容積率建筑面積為163860㎡,容積率3.09。其中住宅79560㎡;商務公寓66800㎡;商業10200㎡;公共配套設施7300㎡。
申報主體為深圳市葵涌上洞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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