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制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自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禁止在旅館、民宿等經營接待食宿場所的客房或者包間內部,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及相關設施;同時還明確上述經營管理單位或個人的日常管理和檢查義務。
根據條例,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違法個人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單位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并通報有關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責令暫停相關業務或者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偷窺、偷拍、竊聽他人隱私,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該說,第一次用行政法規的方式明確禁止了旅館、民宿等場所偷拍、窺視、竊聽等行為,而且也規定了違反的法律后果。”北京京知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律師楊乃超表示,《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從2016年就開始制定,一直到今年1月份對外公布于4月1日實施。他指出,歷經了漫長的過程,終于開始生效,“這將非常有效地震懾偷拍等違法行為。”
近年來,民宿、酒店房間內發現攝像頭的事件頻發,成為很多人出行住酒店的困擾。據調查,目前“偷拍”的高危區主要集中在一些主題旅館、廉價單體酒店和個體民宿。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各個酒店集團及民宿平臺也在制定各項規則和舉措,來進行“反偷拍”。
比如,多個酒店集團將“客房防偷拍排查”作為重要日常工作,除了要求旗下門店自備反針孔偷拍檢測設備,總部工程師也會定期去各門店進行全面檢查,店長遇到可疑住客或者退房現象,也會有針對性地檢查。一家知名酒店集團相關負責人告訴貝殼財經記者,根據集團要求,客人正式入住前,門店會使用人工著重排查重點藏匿位置,同時啟動針孔攝像頭探測器,“包括電視機閃燈處、插座內孔、窗簾支架縫隙、煙霧警報器內部、吊頂內縫隙、插座盒、空調內部等攝像頭最可能藏匿的位置。”
木鳥民宿3月31日發布聲明稱,為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木鳥民宿要求房東在房源描述中,明確說明在房源內安裝電子監控設備的位置及用途,嚴禁房東在臥室、衛生間等私人空間安裝任何監控設備。如用戶在入住過程中發現可疑設備,可通過APP、小程序及客服熱線進行舉報,平臺將立即介入處理,包括為用戶協調全額退款,聯系涉事民宿要求其配合調查,暫停該民宿在平臺的售賣等。若情況屬實,木鳥民宿將提供單筆訂單1000元“體驗損失費”。民宿平臺還提醒消費者,應立即報警,保留現場證據,同時依法向警方提供相關信息配合調查。
另外,針對業內關于“木鳥民宿即將上線攝像頭檢測功能”的相關信息,木鳥民宿回應,目前相關檢測攝像頭功能仍處于初步調研階段,若未來技術成熟且能確保檢測準確性,將第一時間向用戶同步進展情況。
“酒店及民宿經營者不能以不知情來推卸責任。”楊乃超表示,在利益驅使下,“偷拍”已成為產業鏈,“酒店及民宿作為經營主體,對顧客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隱私權都有保護義務。”他強調,最新條例明確了經營方的義務和責任,即使酒店或者民宿沒有主動安裝“偷拍”設備,根據不同情況,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記者/曲筱藝
編輯/張冰
校對/楊利
運營編輯/劉茜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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